2023年,浙江省委保密辦、省國家保密局依紀依法依規查處了一批違反保密法律法規的案件,為充分發揮懲前毖後的警示教育作用,現將7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湖州南潯區某單位工作人員違規使用微信小程式圖文識別涉密文件
8月25日,湖州南潯區某單位蔡某某接到上級通知,要求26日前上報相關材料,蔡某某在整理過程中,違規使用微信小程式“掃描全能王”對複印留存的1份秘密級文件進行圖文識別,並通過“浙政釘”發送給同事嚴某某,嚴某某未經查看,又將文件通過“浙政釘”發送給上級單位某工作人員。事後,蔡某某受到警告處分,嚴某某受到誡勉處理。
2.嘉興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某單位工作人員指使他人違規發送涉密文件
7月10日上午,嘉興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某單位工作人員潘某某接到上級部門領取某涉密文件光碟的通知後,圖一時方便,指派借調在上級部門的同事龔某代為領取。當天下午,為及時了解文件內容,潘某某指使龔某通過“浙政釘”進行發送,待其下載後撤回。龔某按照潘某某要求,使用網際網路辦公電腦的“浙政釘”賬號,向潘某某發送了光碟內的2份涉密文件,潘某某收到文件隨即在非涉密電腦上進行了列印。事後,潘某某受到警告處分,龔某受到誡勉處理。
3.金華武義縣某單位臨聘人員違規刻錄、傳輸涉密資料
5月24日,金華武義縣某單位臨聘人員羅某某將1份涉密資料,從涉密電腦刻錄至網際網路辦公電腦後,即通過“浙政釘”上傳至該單位某科室工作群,之後羅某某又在單位的文印室對涉案資料進行了下載,與此同時,該科室的陸某某、劉某等人也對涉案資料進行了下載等處理。事後,羅某某被解除勞動合同,陸某某和劉某也受到了通報批評處理。
4.衢州常山縣某單位工作人員違規使用非涉密電腦起草、傳輸涉密文件
10月中旬,衢州常山縣某單位工作人員寧某某根據上級涉密文件,在非涉密電腦上起草了未標密的本單位報告。之後,寧某某再次查看上級文件時,意識到本單位的報告應屬於派生定密,便在非涉密電腦上標注上了國家秘密標誌。11月16日,寧某某又通過“浙政釘”將該報告發送至本人賬號。事後,寧某某受到警告處分。
5.舟山定海區某單位工作人員違規拍攝、傳輸涉密文件
12月8日,舟山市定海區某單位陳某某在向其他單位王某某諮詢業務工作時,王某某未仔細查看,便使用手機拍攝標注有國家秘密標誌的涉密文件,並通過“浙政釘”發送給陳某某。當王某某再次查看發現有密級標誌時予以了撤回,但違規行為已經發生。事後,王某某受到警告處分,陳某某受到批評教育並責令檢查。
6.某省廳直屬單位工作人員違規傳輸涉密項目材料
7月17日,某省廳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王某某在承接某涉密項目時,將該項目秘密級材料通過“浙政釘”發送給同事鐘某某、岳某某,之後鐘某某、岳某某又將該材料發送給另外4名同事,該4人未再下載、傳輸。事後,王某某、鐘某某、岳某某分別受到警告、誡勉等處理。
7.某涉密整合資質單位工作人員違規掃描、傳輸涉密資料
2022年10月,某涉密整合資質單位周某使用非涉密一體機,對1份涉密資料進行違規掃描並存儲。2023年6月,周某使用微信將該掃描件發送給黃某某,之後黃某某又通過“浙政釘”發送給其他單位工作人員王某。事後,黃某某被辭退,周某被調離涉密崗位、扣除3個月績效獎金並通報批評,王某也受到批評教育處理。
以上違反保密法律法規典型案例,暴露出我省部分機關、單位不同程度存在保密意識薄弱、保密常識缺乏、保密管理鬆懈等問題。各地各部門應認真汲取上述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壓緊壓實黨管保密政治責任,不斷強化保密“兩識”教育,嚴格執行保密法律法規,切實加強資訊化條件下保密管理,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確保黨和國家秘密安全。
省國家保密局鄭重提醒,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義務。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張逸彬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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