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億萬家庭應對疾病醫療費用支出帶來的經濟風險,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體系,梯次減輕群眾醫療費用負擔。其中,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是在居民醫保基礎上,進一步保障大病患者高額醫療費用的制度安排。
面對大病高額醫療費用,大病保險支撐了億萬家庭渡過難關,但不少參保人對這項制度缺乏了解。針對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日前作出詳細解答。
無需單獨申請參保
問:大病保險如何申請,又該如何繳費呢?
答:從制度建立開始,大病保險制度就不需要單獨申請參保,所有繳費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群眾都是大病保險參保人,不需要單獨繳費。
大病保險制度2012年啟動試點,從2015年開始全面實施。國家醫保局資訊顯示,10餘年來,大病保險累計惠及近億患者。僅2023年,享受大病保險報銷的就達1156萬人,每人平均減負約8000元,最高報銷上百萬元。
一個例子很能説明大病保險的作用。今年初,在安徽省安慶市岳西縣,37歲的儲先生突發心源性休克,連夜送往醫院搶救。對於後續手術的高額醫療費用,家裏人既擔心又焦慮。村裏醫保專幹了解情況後,讓他們不用擔心,因為有醫保,還有大病保險可以報銷。儲先生住院期間的費用,醫保三重制度報銷了約2/3,其中大病保險報銷額佔大頭,極大減輕了家庭經濟負擔。
針對困難人群,持續完善報銷政策設置
問: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如何?
答:目前,國家規定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原則上不高於統籌地區居民上年度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支付比例不低於60%;居民醫保疊加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達到當地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針對困難人群,國家持續完善大病保險報銷政策設置,實施精準傾斜。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返貧致貧人口,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並取消最高支付限額。
目前,包括兒童白血病、先心病、肺癌等花費高昂的大病在內,符合規定的都可以通過大病保險報銷。
問:大病保險如何結算?
答:居民醫保參保人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醫療費用,進入大病保險費用段的,在實現“一站式”結算的地方就可以實現即時結算,自動享受相關待遇,無需專門申報。
90%以上統籌地區通過政府購買商業保險承辦大病保險業務
問:有了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還需要單獨買商業保險的大病保險嗎?
答:從大病保險制度建立之初,醫保部門始終鼓勵市場參與,積極支援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創新建立健全醫保社商合作新模式。目前,90%以上統籌地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商業保險公司承辦大病保險業務,不僅激發了商業保險市場活力,也進一步提升了大病保險管理服務水準。
保險的功能就是防風險。除了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之外,參保人是否需要補充商業保險,要看個人意願和承受能力。這些年來,國家醫保局鼓勵各地創新管理服務機制,一些地方的探索卓有成效。
比如,浙江省金華市積極探索“政府有為、商保承辦、社會共治”的大病保險運作模式,將大病保險與商業保險公司的城市定制型商業保險相融合,在大病保險基本保費基礎上,進行個人“選繳保費”的機制創新,實現“多繳多得、連繳多得”。截至2023年底,金華大病保險累計為64.53萬人減負75.84億元,報銷金額20萬元以上的有1798人。
來源:人民日報 | 撰稿:孫秀艷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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