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消費環境,激發有潛能的消費,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深入實施“放心消費在浙江”行動的意見》。
《意見》明確,到2027年,全省消費環境進一步優化,省放心消費示範縣(市、區)達到45個,消費者滿意度指數超過92,消費便利度、舒適度和滿意度明顯提升。
推動消費供給提質升級
加強食用農産品、食品、日用消費品、家電等標準和品牌建設,到2027年推進1000家企業內外貿産品“同線同標同質”。支援汽車産品個性化定制發展,完善新能源汽車充電換電等出行服務體系。支援老字號創新發展,到2027年在消費品領域培育500家“品字標浙江製造”企業。推動汽車、家電等傳統消費品和耐用消費品以舊換新,大力發展裝配化裝修、綠色家裝,推廣智慧家電、整合家電、功能化傢具等家居産品,實施家電售後服務提升行動。
探索建立服務消費品質標準體系。推動建立優質服務認證制度,深化養老、民宿等服務認證試點。到2027年,培育100家“品字標浙江服務”企業。引導實體店積極開展無理由退換貨服務承諾,推動跨地區經營主體為消費者提供統一便捷的售後服務,到2027年動態培育線下無理由退換貨服務承諾單位12萬家以上,培育異地異店無理由退換貨服務承諾單位1000家以上。
推進首店首發經濟和消費地標建設,打造數字消費、綠色消費、健康消費、銀發經濟等新型消費場景,積極發展“夜經濟”。大力促進消費線上線下融合,打造沉浸式、體驗式消費場景,建設一批省級資訊消費體驗中心,支援直播電商提質升級。健全現代消費流通體系,實現城市建成區和行政村快遞服務全覆蓋。到2027年,建成省級高品質步行街、特色商業街(區)50條以上、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300個以上。
落實生産經營者産品品質安全責任,引導其主動發佈産品和服務等安全承諾,嚴格執行缺陷産品召回制度。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強化經營者安全生産主體責任,落實消費場所消防、特種設備以及燃氣使用等安全保障義務。加強消費領域個人資訊保護,嚴格行政執法,依法打擊侵權行為。
及時清理廢除含有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消費政策,促進省內不同地區和行業的標準、規則、政策協調統一。
加快消費環境全域提升
推進省放心消費示範縣(市、區)創建。推進重點領域放心消費建設:
·開展旅遊品質提升行動,推進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
·實施體育旅遊精品示範工程,打造一批消費者認可度高的體育旅遊精品線路、賽事。
·規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行為,加強預收費用監管,提高校外培訓品質。
·加強住房領域格式合同規範治理,指導健全家裝行業規範和標準。
·加強網約車等規範管理,打造共用出行服務品牌。
·強化服務市場預付式消費管理,防範化解預付式消費風險。
·推動電子商務平臺等經營主體合規經營。
到2027年,放心消費建設覆蓋食品藥品、文旅體育、金融保險、交通運輸、生活服務等30個行業以上。
大力培育放心商店、放心餐飲、放心網店、放心工廠等放心消費單位,優化消費體驗,促進消費升級。到2027年,動態培育放心消費單位25萬家以上、放心消費商圈550個以上、美麗鄉村放心消費集聚區300個以上、放心農貿市場1000家以上、放心美粧品質商圈(街區)50個以上。
完善放心消費單位信用激勵機制,實施差別化監管。鼓勵金融機構面向放心消費單位豐富信貸産品,積極減費讓利。鼓勵保險機構優化産品和服務,探索無理由退換貨責任保險制度。
聚力消費市場治理提效
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開展食品領域非法添加和摻雜摻假、保健品行銷市場亂象、網際網路違法廣告,以及部分行業不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倣冒混淆、制假售假、誘導消費、虛假宣傳、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熱點問題的專項治理,破除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潛規則。對消費新業態、新模式實施審慎監管,引導規範健康發展。
統籌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價格監管、廣告監管等措施,完善消費領域綜合監管機制。發揮消費投訴舉報大數據分析導航作用,每年全省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25萬批次以上、重點産品品質監督抽查4萬批次以上。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全面推行消費投訴資訊公示。落實行政執法資訊公開和企業資訊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企業和相關人員信用記錄。深化消費領域“信用+”工程建設。深化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管理,健全消費領域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積極探索職業索賠治理長效機制。
推進消費維權強基提能
健全消費維權首問制度,推行消費爭議先行賠付,及時化解消費糾紛。推動總部型、平臺型、大型企業健全消費糾紛化解工作體系。推動企業加強消費糾紛線上解決機制建設,持續擴大覆蓋面。督促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規則,提昇平臺消費糾紛化解率。
將消費維權工作納入基層治理體系。支援引入第三方力量開展委託調解,鼓勵各類消費糾紛獨立非訴第三方調解組織積極參與消費糾紛化解。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到2027年建成基層消費維權服務站點3500個以上。建強用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共用法庭”。
各有關部門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依法高效受理、處置本領域消費投訴舉報。建立“浙江消保線上”與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數據銜接共用機制,優化消費糾紛解決流程與反饋機制,投訴按時辦結率達到98%以上。大力培育消費維權能手,到2025年基層市場監管所規範化建設率達到100%。
《意見》還提出,加強省、市、縣三級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組織建設,強化依法履職盡責,健全訴調對接、公益訴訟等機制,加強特殊群體保護,開展比較試驗、消費體察等社會監督工作。
來源:浙江發佈 | 撰稿:辛文 | 責編:張逸彬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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