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國資央企紀檢監察機構共對黨組(黨委)管理幹部立案審查調查411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75人次,移送司法機關109人;全年共查辦留置案件347起,其中黨組(黨委)管理幹部留置案件120起,提級查辦留置案件227起,上述相關數據較往年同期均有大幅提升,表明國資央企領域反腐力度明顯加大,高壓態勢持續鞏固。
自2020年以來,中央紀委全會連續五年把國有企業反腐敗工作作為工作重點進行部署。二十屆中央第一輪集中巡視30家中管企業,有力釋放嚴的信號。國資央企紀檢監察機構聚焦重點、縱深推進,辦案力度明顯加大,推動國資央企領域反腐敗工作取得新成效。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第四監督檢查室指導督促國資央企紀檢監察機構深入落實《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把辦案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做實“室組地”聯合辦案模式,經常聽取有關案件情況彙報並給予具體指導,對重大案件加強督辦、協調、把關。
國資央企紀檢監察機構緊盯國資央企領域的腐敗重災區、反腐敗薄弱點,聚焦關鍵人員、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系統施治,加大查辦案件力度,一些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在行業內産生了較大反響,反腐敗領域進一步深化拓展。
緊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紀檢監察組堅持從國資委機關查起,果斷查處國資委成立以來第一位在職廳局級“一把手”夏慶豐,以及5名管理局系統局級幹部腐敗案件,嚴肅查處趙平、范集湘、孫洪水等15名“一把手”腐敗案件。
國資央企紀檢監察機構嚴肅查處中核集團中核環保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吳秀江,中國遠洋海運中遠海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衝,中航集團原黨組成員、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副總裁樊澄,中國船舶集團華中光電技術研究所原所長陳福勝等“一把手”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持續鞏固懲治腐敗高壓態勢。
聚焦嚴的基調,國資央企紀檢監察機構持續深化“靠企吃企”問題整治,堅決剷除重點領域腐敗毒瘤。
在能源電力領域,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電網紀檢監察組落實“室組地”聯合辦案機制,駐組本級立案20件、處分27人,公司系統立案2373件、處分2808人,嚴肅查處沈建新、全生明、陳連凱等職務犯罪案件39件,其中駐組本級查辦10件。中國石油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高京建,原中國中化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杜國盛等央企“蛀蟲”被嚴肅查處。
在鋼鐵礦産領域,鞍鋼紀委(監察專員辦)嚴查鞍鋼黨委直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立案審查4人、處分4人、留置2人;中鋁集團紀檢監察組嚴肅查辦選人用人、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嚴重違紀違法案件5起,留置17人,30人主動投案並上繳違紀款619萬元。
在企業金融板塊,查處了航空工業中航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魏穎暉,航空工業原總經濟師姚江濤;中國五礦紀檢監察組查處外貿租賃公司系列腐敗案件,原副總經理張勁、業務三部原副總經理趙慶晨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有期徒刑15年。
此外,國資央企紀檢監察機構還結合重大專項深入推進反腐敗工作。中儲糧集團紀檢監察組協助並督促黨組持續深化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截至2023年底,全系統梳理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線索2496件,立案審查2513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241人次,78人被有關地方監委依法留置;追回或避免經濟損失2.23億元。
據了解,為強化案件震懾作用,去年3月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第四監督檢查室探索建立國資央企紀檢監察機構查辦留置案件新聞消息集中發佈機制,綜合把握時、度、效,全年共發佈96個案件消息,進一步營造嚴的氛圍。
在提高案件查辦品質的同時,國資央企紀檢監察機構堅持一體推進“三不腐”,運用“全週期管理”理念,深挖案件背後深層次問題,推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更好服務發展、推動改革、化解風險。
做實案件查辦“後半篇文章”,中航集團紀檢監察組圍繞集團2019年以來違紀違法典型案件開展專題調研,提出15條針對性對策建議並逐項落實。
立足監督防範,中國礦産資源集團紀檢監察組堵塞“靠企吃企”漏洞,組織集團13個部門(單位)177個崗位全覆蓋開展廉潔風險排查,加強對集團規章制度制定環節監督,聚焦防範廉潔風險提出意見建議83次。
強化日常紀律教育,東方電氣集團紀檢監察組印發《違紀違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規定》,組織開展“廉潔文化月”系列活動,召開警示教育大會。
國有資産資源來之不易,容不得腐敗分子鯨吞蠶食。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對深化整治國企領域腐敗問題作出部署。國資央企紀檢監察機構將以更嚴的基調、更嚴的措施、更嚴的氛圍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持續加大正風肅紀反腐工作力度,不斷取得國資央企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新成效。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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