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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根治欠薪、違法安排超時加班,兩部門聯合下發通知
發佈時間 | 2024-02-22 17:09:58    

   最高檢、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通知協同推進運用“一函兩書”制度保障勞動者權益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關於協同推進運用“一函兩書”制度保障勞動者權益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預防和化解勞動領域矛盾糾紛,及時糾正用工違法行為,特別是推動根治欠薪、違法安排超時加班等社會關注問題,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通知》所指“一函兩書”制度,是工會及相關單位為提醒用人單位落實好勞動法律法規,或糾正其違法勞動用工行為而適用相關文書的制度簡稱。“一函”是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兩書”是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該制度重在源頭預防,目的是通過協調協商方式將勞動關係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通知》要求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優勢和工會在發現、排查勞動領域風險隱患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立足預防、立足調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層,進一步提高檢察機關與工會的協作配合質效,健全工作機制,推動勞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通知》明確了“一函兩書”制度適用範圍,包括

  用人單位涉及職工利益的內部規章制度;

  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制度;

  安全生産、職業病防治,女職工、未成年工、殘疾職工及老年勞動者特殊權益保護;

  保障被派遣人員合法權益;

  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解除勞動合同等方面具體情況。

  在檢察監督與“一函兩書”銜接協作方面,《通知》要求檢察機關可就發現或掌握的勞動用工違法線索與工會及時會商,推動問題解決。涉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和女性、未成年、殘疾、老年勞動者等特定群體權益,或者涉及社保欠繳、拖欠農民工工資等群體性糾紛且用人單位不予配合的,縣級以上總工會可將相關線索材料移送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依法啟動法律監督程式。對於某地區一定時期內違法用工案件多發、頻發,或者已發生的案件暴露出明顯的勞動用工管理監督漏洞,需要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和改進管理監督工作等情形,檢察機關可以向有關單位和部門提出檢察建議,促進依法行政。

  《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工會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強協作配合,積極開展工作。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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