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浙江省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計劃》,對省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作出安排。
立法項目安排
需要年內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的法規項目
1.浙江省“千萬工程”條例
2.浙江省民用航空條例
3.浙江省發展規劃條例
4.浙江省城鎮社區建設條例
5.浙江省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修訂)
6.浙江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
7.浙江省旅遊條例(修訂)
需要年內制定出臺的規章項目
1.浙江省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用資訊修復管理辦法
2.浙江省行政處罰結果資訊網上公開暫行辦法(修訂)
3.浙江省地名管理辦法(修訂)
4.浙江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辦法(修訂)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預留2—3件“小快靈”規章項目指標,用於解決改革實踐急需、群眾訴求強烈、涉及政府部門責任落實的立法事項。
需要進一步調研、論證,待條件成熟後提出的規章項目
1.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修訂)
2.浙江省重要目標防護管理辦法
3.浙江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修訂)
4.浙江省實施《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辦法(修訂)
5.浙江省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修訂)
6.浙江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
需要推動廢止或者修改的規章
1.浙江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
2.浙江省水庫大壩安全管理辦法
3.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辦法
4.浙江省植物檢疫實施辦法
省司法廳要加強與起草單位的溝通,及時跟蹤了解立法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妥善處理分歧,努力達成共識。加強與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有關專委的溝通聯繫,主動聽取意見建議。對重大問題未達成一致,文本品質不高、存在合法性問題或者重大程式瑕疵的,可以退回起草單位補充完善,或者由起草單位按程式申請省人大常委會延期審議。對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在綜合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傾向性意見,及時報請省政府決定。堅持立法與普法良性互動,推動建立“一起來立法”政府立法徵集意見平臺,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進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滿意度和影響力。
來源:中國網 | 撰稿:浙江發佈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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