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月7日發佈關於“三三”案受損集資參與人資金清退公告(二),依據生效刑事判決,對王文俊、王文瀾等人犯集資詐騙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一案(以下簡稱“三三”案)已執行到位的涉案資金進行第二次清退,金額為3.6億元。
杭州中院的公告稱,根據本次清退金額除以受損總額,確定統一的清退比例,受損集資參與人的具體清退金額以其受損金額乘以清退比例確定。清退時間為2月8日,法院通過工商銀行辦理資金清退業務,受損集資參與人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至工行網點領取。
2022年11月1日,杭州市中院曾發佈公告,對王文俊、王文瀾等人犯集資詐騙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一案涉財産部分已執行到位的涉案資金進行清退,金額40億元,這是該案第一次資金清退。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0年5月,杭州中院公開宣判被告人王文俊等集資詐騙、偽造國家機關證件案,對王文俊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對王文瀾等14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十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並處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産、罰金,責令王文俊等15人以各自參與額為限退賠違法所得170億余元,按損失比例發還集資參與人。
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3月至2018年5月,王文俊在不具備資金兌付能力的情況下,夥同王文瀾、邢愛華、潘雅琴、吳銘、趙小龍等人,先後成立玉茶坊、訊通公司、康滿堂、湖北玉子春秋、易通公司等數十家公司並由王文俊實際控制,以玉茶坊、康滿堂店舖、寶利來平臺、易通商城開展“線下實體加盟”、“線上玉石資産證券化交易”、“網上商城”為幌子,雇傭以邵潔、周曉垣和撒榮閣為負責人的寶利來平臺操盤團隊,通過網站、微信群及舉辦會議、活動等開展虛假宣傳,許諾高額回報,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王文俊等向境內外48萬餘人非法集資530余億元,至案發造成15萬餘人的170億余元不能歸還。法院還查明趙小龍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的事實。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常正尚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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