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1月,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11060人,提起公訴22529人,涉及罪名相對集中在非法集資犯罪、騙取貸款犯罪等罪名。”2月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廳長張曉津在做客“最高檢廳長網路訪談”時指出,金融犯罪嚴重侵蝕金融市場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依法懲治和預防金融犯罪,服務保障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穩定社會預期、提振發展信心,是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
張曉津介紹,過去一年,各級檢察機關立足法律監督職能,聚焦金融犯罪辦案重點,創新工作機制,全面加強懲治和預防金融犯罪各項工作。
一是依法懲治重點領域金融犯罪,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繼續保持對非法集資等涉眾型犯罪的懲治力度,2023年1-11月共起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犯罪15590人。嚴肅懲治涉銀行等金融機構信貸領域犯罪,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妥善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進一步加大證券犯罪打擊力度,起訴證券犯罪319人。深入推進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起訴洗錢罪2301人。
二是立足檢察職能,積極參與金融法治建設。積極參與重要金融法律法規起草制定工作,協助中國人民銀行參與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資産追繳有關國際標準修訂。制定修改洗錢、騙取貸款、內幕交易犯罪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釋。
三是堅持治罪與治理相結合,優化金融生態。持續協同落實“三號檢察建議”,結合辦案加強訴源治理,部分省級檢察院就防範金融犯罪風險等主題向地方黨委作專題報告,向涉案金融機構制發檢察建議。更好發揮最高檢駐中國證監會檢察室“駐”的優勢,20個省、市檢察機關與當地證監部門簽署合作意見。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的協作,推動金融領域行刑銜接。
四是加強法治宣傳,增強人民群眾防範金融風險能力。以金融犯罪為主題編發第四十四批指導性案例,聯合最高法發佈依法從嚴打擊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圍繞打擊“地下錢莊”,會同國家外匯局發佈8件懲治涉外匯違法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檢發佈防範金融投資詐騙風險提示,不斷增強全民識別防範金融詐騙風險能力。
張曉津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全面落實《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依法服務保障金融高品質發展的意見》。依法從嚴打擊非法集資、騙取貸款、財務造假、操縱證券市場等非法金融活動,制定金融檢察辦案工作指引,編發典型案例,為依法服務保障金融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劉璐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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