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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拍的CT換家醫院就不認了?一些患者就醫時被要求重復檢查
發佈時間 | 2024-01-29 10:39:34    

   “6天前,剛在市裏的醫院做了CT,帶著片子到老家的縣城醫院後,沒想到又讓重新做。”1月2日,來自河南的郭女士因不慎摔倒,導致頭部受到撞擊。她在附近醫院做了CT,後被確診為顳骨骨折。

  由於春節臨近,加上一個人住院不方便,郭女士決定回老家治療。1月8日,郭女士帶著片子來到縣城醫院,讓她意外的是,醫生又重新開了CT。“同樣的檢查項目,同樣的檢查部位,為何換到小地方的醫院,反而認不了,還要重復做?”郭女士滿心疑惑。縣醫院醫生告知需要看動態圖,她只得聽從安排。最終,兩次檢查結果完全相同。

  郭女士的經歷不是個例。一直以來,重復檢查牽動著患者的敏感神經。換家醫院甚至換個院區、換個科室都要重復檢查等問題,讓一些患者頗為上火。事實上,為減輕患者負擔,減少醫療資源浪費,相關部門持續落實和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以下簡稱醫檢互認),很多地方成效顯著。但是,仍有一些地方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存在不願認、不敢認等顧慮。

  有醫院不同科室、院區不互認檢查

  2023年7月,重慶的何先生吃海鮮後感到肚子疼。他在家附近的醫院消化內科就診時,做了腹部CT、核磁共振、查血等多項檢查,結果顯示為腸梗堵塞。醫生認為情況比較嚴重,需轉到外科進行手術治療。

  第二天,何先生轉到外科後,醫生要求重新檢查。“前一天剛查完,重復做不僅多花時間、金錢,還可能耽誤病情。”何先生説。

  其實,早在2006年,原衛生部辦公廳就曾發佈《關於醫療機構間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互認有關問題的通知》,推動實施醫檢互認制度。此後,醫檢互認政策不斷完善,各地通過制定政策、搭建資訊化平臺等方式助力實施醫檢互認。

  2022年3月起實施的《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明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在不影響疾病診療的前提下,對標有全國或本機構所在地區互認標識的檢查檢驗結果予以互認,以及對其他檢查檢驗結果予以互認。

  某知名三甲醫院醫生蒲磊(化名)告訴記者,如果外科醫生認為何先生的病情經過一天后發生變化,可以重做CT和血常規,但其他檢查一般不需重做。

  河南南陽的邱先生遇到過同一家醫院不同院區要求重復檢查的情況。2023年8月,何先生到鄭州某三甲醫院就診,做了穿刺檢查後,被確診為某惡性腫瘤,醫生建議其轉到新院區治療。5天后,邱先生轉到新院區,醫生要求其再做一次穿刺。“醫院週五和週末不做穿刺,做完後要等4天才出結果,相當於前後要多等一週時間。”邱先生説。

  針對邱先生的情況,蒲磊認為,除非醫生覺得穿刺結果不滿意,比如沒有穿刺到想看的部位,否則無須重新檢查。

  醫檢互認有利於降低費用負擔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婁宇在接受《工人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患者來説,醫檢互認既能幫患者省時省錢,也能減少一些檢查帶來的痛苦。另外,還能節約醫保費用,減少醫保基金支出。

  “按照醫保政策,參保人的檢查費用多由個人和醫保基金支付。其中,個人部分包括個人直接支付和醫保個人賬戶支付兩種渠道,醫保基金費用主要來自參保單位繳費及政府補貼。減少重復檢查,也就意味著降低參保人、醫保基金及政府的費用負擔。”婁宇説。

  “對醫院來説,醫檢互認最直接的好處是加快床位週轉,減少住不上院或排隊等候住院的情況。”蒲磊透露,他所在的醫院,例如CT、MRI、PET-CT等圖像或數據資訊,基本能做到全國互認。

  婁宇表示,現實中檢查檢驗結果不互認的原因有很多,“有些是診療技術層面的,不同醫療機構和醫生對同一病情的認識不同,採用的治療方案不同,對檢查的要求也就不同;有些是人為層面的,個別醫療機構可能為了獲得更高利潤,開展重復檢查、過度檢查。”

  中國衛生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華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鄧利強分析道,之所以出現同一醫療機構要求重復檢查的情況,或由於醫院就醫流程固化,如果患者需做某項手術,就要按流程檢查,至於患者是否剛檢查過,醫生認為跟自己沒有關係,不進行靈活掌握。

  “不排除還有些醫務人員為避免執業風險,可能作出防禦性醫療行為,要求患者重新檢查。”鄧利強補充説。

  多措並舉推進醫檢互認

  儘管近些年醫檢互認制度不斷完善,很多地方建立了互認機制,但蒲磊認為,醫檢互認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主要原因是不同醫院檢驗水準差異較大,目前,醫檢互認還停留在人為因素影響較小的項目上。”

  在蒲磊看來,醫療機構應打破不同院區、科室間的資訊壁壘,做到院內檢查檢驗結果能互認的及時互認。相關部門應幫助基層醫療機構及時更新硬體設備,加強對檢查檢驗人員的培訓,統一技術和質控標準,推動更多檢查檢驗項目跨機構互認。

  “目前,醫檢互認仍帶有一定主觀性。”婁宇説,一方面,何為重復檢查、由誰來認定,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另一方面,有的重復檢查可能涉及多個醫療機構及醫生的處方自主權,認定起來困難重重,這也是阻礙進一步實行和推廣醫檢互認的因素之一。

  針對為創收導致的重復檢查問題,婁宇建議推廣按病組付費和點數法付費,依據歷史數據,將診療方案按照消耗醫療資源的多少劃分為若干付費組,同一付費組無論醫療機構實際花費多少醫療資源,醫保基金都按照統一的付費標準支付,讓醫療機構缺乏過度檢查、重復檢查的動力。

  “理想的醫檢互認模式是建立醫共體,統籌地區或鄰近的多家醫療機構組建醫療服務共同體,共同體內部採用相同的診療方案和互認機制,在增強醫療服務能力的同時,提升醫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優化參保人的就醫體驗。”婁宇説。

  鄧利強表示,醫患互信是進一步推進醫檢互認的重要要求,醫生不再擔心陷入糾紛,開出的防禦性檢查也會減少,患者省時省錢,醫生也能安心為患者看病。

來源:工人日報    | 撰稿:陶穩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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