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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一停車場收費50元每小時?有關部門回應:明碼標價,不存在違法行為
發佈時間 | 2024-01-15 16:39:05    

   “50元每小時?台州消費水準已經是這麼高了?這定價合理嗎?”

  近日,家住台州椒江的網友“愛遛彎的漢堡包wi”向潮新聞·錢江晚報記者幫反映,自己在椒江區的一個名叫碧海軒的停車場遭遇了“停車刺客”,一小時停車收費50元起步。

  “當時是去那裏附近吃飯,就找了那個地方停車,一下子筆直就開進去了,也沒注意到什麼提示,出來才看到這麼貴的停車費,都快比吃的飯貴了。”該名網友表示,“既然是內部停車場,那為什麼還要專門設置收費?”

  根據該網友提供的停車場道閘口照片顯示,可以看到上面有用黃色醒目字體標注的2小時以內“50元”收費標準和“碧海軒內部停車場,其他車輛謝絕入內”等禁止外來車輛進入的溫馨提示,超出部分每小時收10元,24小時內100元封頂。

  記者了解到,這家位於椒江區現代天地廣場的停車場,是由一家叫做碧海軒的足浴店內部經營負責的。1月15日上午,記者嘗試向商家方面了解具體情況,商家表示,他們的停車場是專門給到店消費的客人提供的,停車位置有限,進來消費可以掃停車碼免停6小時。

  “我們在道閘口都有這麼明顯的提示,定50元的基礎價格也是為了‘勸退’其他車輛,避免佔了我們客人的位置。如果硬是要停,又不消費,那就只能按價收費了,畢竟是無人值守的停車場。”當被問及是否能夠優化停車的收費方式時,對方當即挂斷了電話。

  針對定價是否合理的問題,記者撥通了台州市椒江區市場監管局的電話,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此前已經接到過相關投訴反饋的問題,經過現場調查研究,其具備停車收費自主定價權。

  什麼是自主定價權?根據省發改委《浙江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規定:城市道路公共停車泊位,交通場站(含機場)停車場,公立醫院,列入公共體育設施名錄的體育場館,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配套停車場,各級人民政府財政性資金、國有城市建設投資(國有交通投資)公司投資的公共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等範圍由政府定價。該處停車服務場所不屬於上述定價範疇,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六條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在台州,也有相應的政策條規,其中《台州市區機動車停放差異化收費管理辦法(修訂)》第十六條規定:未列入政府定價管理的其他各類公共停車場所停車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定價。經營者應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經營成本和供求狀況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按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

  市場監管局方面認為,該停車場已在入口處設立相關謝絕其他車輛進入的提示標語,以及“其他車輛停入的收費須知”價目牌,代表其已履行明碼標價告知義務,所以並沒有發現存在違法的行為。

  至於定價是否合理,是否需要經過相關報備手續的問題,記者也向台州市椒江區發改委價格科了解情況。

  工作人員表示,像這類停車場只要其主體符合相關經營資格,不需要報備審批,進行相關規定自主定價即可,前提是其價格有進行公開公示,比如在入口處設立價目牌。

  這種偏向私人的內部停車場,您認為經營者如此“自主定價”是否合理?歡迎討論。

來源:潮新聞    | 撰稿:鄒宸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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