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省政府官網1月15日公佈的該省《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浙江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第一檔2490元、第二檔2260元、第三檔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第一檔24元、第二檔22元、第三檔20元。各設區市將根據所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水準,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予以公佈。
最低工資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彌補市場缺陷,對勞動力市場進行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記者注意到,浙江自1994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已連續18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上一次調整時間是在2021年8月1日。
調整後,與上一次相比,浙江的月最低工資三檔分別提高了210元、190元、170元,各檔增幅均達到9.2%;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提高了2元。
來源:中國網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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