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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峰谷電價有變化,浙江這次調整有何深意?
發佈時間 | 2024-01-10 14:09:57    

   記者注意到,1月9日浙江省發改委網站挂出了《關於調整我省工商業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

  此次工商業電價調整的對象為大工業電價用戶和一般工商業電價用戶,事關市場主體經營和經濟發展,牽一髮動全身。此次《通知》,調整了什麼?為什麼調整?調整之後預期效果怎麼樣?請聽記者一一道來。

  調整了什麼?

  “主要是峰谷時段劃分及電價浮動比例設置。”省發改委價格處相關負責人介紹。

  《通知》具體調整如下:

  在供需相對平衡的春秋季(2-6月、9-11月共8個月)僅設置高峰、平段、低谷等三個時段(原來為尖峰、高峰和低谷,也就是説,取消了尖峰,增設了平段),同時相應峰谷電價浮動比例有所縮小。

  在供需相對緊張的夏冬季(1、7、8、12月等4個月)設置每日4小時尖峰時段,相應峰谷電價浮動比例進一步拉大,推動用戶主動削峰填谷。如夏冬季大工業電價用戶的尖峰電價從原來上浮80%調高到98%。

  在春節、五一、國慶等三個假期創新設立深谷時段(10:00-14:00),電價下浮比例達80%,促進新能源消納。

  “調整的總體思路是在保持工商業電價整體水準穩中有降的前提下,對現行峰谷分時電價進行調整,分季節更加精準劃分峰谷時段,差異化設置季節間峰谷電價浮動比例。” 上述負責人解釋。

  為什麼調整?

  其一,國家有要求。

  2023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多次要求各省統籌考慮當地電力供需狀況、用電負荷特性、系統峰谷差和調節能力等因素,優化峰谷分時電價機制,尤其是缺電省份要拉大峰谷價差,推動用戶削峰填谷,緩解供需矛盾。

  其二,浙江未來兩年(2024-2025年)電力供需仍偏緊張。

  據測算,2024-2025年浙江供電仍有缺口,需要通過價格手段,推動工商業用戶削峰填谷,緩解今明兩年夏冬季電力供需緊張矛盾,減少高價保供成本支出,保障浙江電力供應安全可靠。

  其三,浙江現行峰谷時段與電力供需不匹配。

  浙江一般工商業電價用戶峰谷時段多年未調整,現行的一般工商業電價用戶峰谷時段劃分與供需形勢不相匹配,不符合實際情況。

  此外,全國大部分省份均設置峰、平、谷時段,部分省份還增設尖峰、深谷時段。此次浙江政策調整在設置尖峰、高峰、低谷時段的基礎上,進一步作了細化完善,尤其增加了平段時段及深谷時段,使時段劃分與供需形勢更好匹配。

  調整後預期效果如何?

  帶著廣大用戶最為關心的問題,記者了解到,此次《通知》在前期制定過程中已分別召開過大工業電價用戶、一般工商業電價用戶、儲能企業和11個地市座談會。調整後,有望出現三個可喜變化:

  其一,有利於電力保供,實現有能可用。

  預計本次峰谷分時電價調整可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最大削減尖峰負荷100萬千瓦以上,緩解今明兩年迎峰度夏(冬)期間電力供需矛盾,儘量減少開展有序用電等需求側管理手段,減輕對企業生産經營的影響,確保浙江有能可用。

  “這就好比很多單位食堂通過推出分時就餐,緩解高峰就餐壓力是一個道理。”上述負責人打了個形象的比方。

  其二,有利於電力穩價,實現用能不貴。

  從全體工商業用戶來看,平均電價水準穩中有降。分兩類用戶看,預測大工業電價用戶平均電價有所下降;一般工商業電價用戶平均電價基本穩定。

  分季節看,春秋季8個月電價有所下降,夏冬季4個月電價適度上漲,通過季節間的價格差異引導用戶削減夏冬季尖峰用電負荷,減少季節性電力供需缺口。

  其三,有利於新能源消納,實現能盡其用。

  本次峰谷分時電價調整繼續保留全年11:00-13:00的低谷時段,並將夏冬季13:00-15:00由尖峰時段改為平段時段,可引導工商業用戶增加這些時段的用電需求,而這些時段也是光伏出力最好的時間,可進一步促進光伏等新能源消納。

  雖然本次政策調整會略微降低工商業分佈式光伏投資項目的收益水準,但因浙江峰谷價差較大,項目收益率仍處於全國前列。

  另外,用戶側儲能收益率與調整前基本持平,浙江仍是全國用戶側儲能收益最好的省份之一。

來源:潮新聞    | 撰稿:夏丹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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