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過了邊境線後翻了十幾座山,走了好幾天才到的。”
“如果完不成任務,就會被關到小黑屋,還會被拔指甲……”
“那裏有武裝人員把守,不聽話就會挨打,想回家就要先拿錢贖身。”
回想起那段身處緬甸“縱橫集團”電信網路詐騙的日子,他們悔不當初。
12月7日,隨著法槌重重敲下,蔣某、李某等人詐騙、偷越國(邊)境一案當庭作出判決。蔣某等7名被告人因犯詐騙罪、偷越國(邊)境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各並處罰金,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今年2月、9月,曾參與“縱橫集團”電信詐騙的唐某、陳某等16名被告人已相繼被判刑。
沿路看到反詐宣傳,他仍孤注一擲決定詐騙
李某平時打零工為生,生活比較拮據。2020年末,李某去到老鄉陳某家做客。兩人寒暄期間,陳某跟其透露,目前有個發財的機會,可以去緬甸做些賭博生意賺錢。李某答應下來。
當天,陳某向李某要來身份證資訊,第二天便幫他訂好機票飛去雲南某市。到了機場後,李某跟其他前往緬甸賺錢的一行人上了麵包車,前往中緬邊境。穿過高山密林,李某等人終於在疲憊不堪之際走到了緬甸境內。
“本來中間還能坐車的,但聽説我們之前一批去的時候被抓了,就沒辦法只能翻山。”李某回憶自己還沒“偷渡”到緬甸時,沿路看到了很多反詐宣傳和緬甸詐騙的反面案例。儘管他心中隱隱有不好的預感,但想賺“快錢”的念頭,還是讓他孤注一擲繼續朝緬甸方向走。
剛到緬甸境內,李某就被卡車直接運送進園區。整個園區各處都有拿著電警棍的保安,門口更有武裝人員把守。剛下車的李某被強制收走手機,後又被告知自己接下來要在“縱橫集團”從事電信網路詐騙。
進入公司後,李某便開始接受培訓,學習詐騙“話術”,每日上班的內容便是在網上跟單身女性聊天。
包裝成“高富帥”,用“話術”迷惑被害人
新手“營業”,先學“養號”。在朋友圈長期打造一個可靠的人設,既可以打消對方的顧慮,也能避免被封號的危險。像李某這樣的業務員們,在拿到手機和微信賬號後,會保持一天發一個朋友圈的頻率。身為一名“高富帥”,體面的職業經歷、愉快的日常出遊和朋友聚會是他們最常曬的內容。
同時,李某也需要在應用商城中選擇交友軟體,並向組長索要相應APP的賬號。在尋找到合適的單身女性後,李某便進一步和她們聊天培養感情。
從“小仙女”到“寶子”再到“媳婦”,李某對被害人稱呼的變化,也代表了被害人對其信任的進一步加深,此時他便會伺機向被害人透露自己發現一個賺錢的機會:“媳婦,我表哥知道一個賭博網站的漏洞,都已經賺了很多錢了,你先用我賬號試試看,能不能薅點羊毛。”
剛開始,被害人往往會選擇投進去一兩筆小額資金試一試。嘗到甜頭後,很多被害人都會在這些業務員們的誘導下,加大籌碼繼續投錢,但等待她們的結果通常是血本無歸。“假裝和被害人談戀愛培養感情獲取信任的階段,我們一般稱為‘養豬’,騙錢的過程我們一般稱之為‘殺豬’,整個詐騙手法我們稱之為‘殺豬盤’。”至此,李某他們的騙局完成閉環。
在被告人唐某看來,這些單身女性或年輕缺乏閱歷,或中年孤寂脆弱,可以將自己“量身打造”為多金成熟或單純癡情的人設。為了讓聊天內容更逼真,唐某還會比照著自己的真實經歷,配合著詐騙話術一起“對症下藥 ”。
2021年2月,被害人秦某、仲某報案稱其在某相親交友APP上添加微信好友,併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對方要求其在賭博平台下注以獲利,後發現被騙,秦某被騙50余萬元,仲某被騙300余萬元,二人遂報案。
公安機關聯繫交友網站公司調取後臺用戶照片,經被害人辨認以及司法鑒定,唐某係與其聊天詐騙男子、團夥成員陳某係與仲某聊天詐騙的男子,後公安機關先後將唐某、陳某等5人抓獲。一個專門進行跨國網路電信詐騙的團夥浮出水面。
建立數據模型破解跨境電信詐騙案件難點
經查,唐某、陳某等5人隸屬於“縱橫公司”,該公司係盤踞緬甸某園區的詐騙公司,以直營和代理的方式組建詐騙團隊,招攬人員在網路上冒充成功人士,通過聊天軟體尋找女性作為詐騙對象,以交友聊天的方式獲取對方信任,後誘騙被害人至該詐騙公司控制的多家賭博網站進行投注,通過控制賭博網站後臺的方式騙取被害人錢款。
跨境取證困難、行為人辯解難推翻……辦理跨境電信網路詐騙案件時,往往存在諸多難點,僅僅知曉這些詐騙分子的作案方式還遠遠不夠。在辦理唐某、陳某等5人詐騙案過程中,為避免出現“重口供、輕證據”的情況,檢察機關積極引導公安機關調取關鍵數據資訊,建立犯罪證據模型,及時收集關聯客觀證據,切實夯實案件事實。
承辦檢察官調取多名被告人行蹤軌跡記錄,厘清偷渡路線及時間,並梳理分析被告人手機WIFI數據資訊,明確其境外位置及時間。此外,由首案認定的2名被害人入手,最終擴大認定被害人26名,涉案金額達千萬元。
在全面梳理被告人供述基礎上,承辦檢察官證實被告人境外獲利及時間,在掌握該犯罪團夥組織架構及人員構成基礎上深入研判,及時蒐集固定其他涉案人員犯罪證據,擴大追訴人員範圍至60余人。
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間,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先後對陳某、唐某、鄭某等16人以詐騙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偷越國(邊)境罪提起公訴。今年2月、9月,鄭某等16名被告人先後因犯詐騙罪、偷越國(邊)境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至七年不等,各並處罰金;違法所得予以追繳。同時,檢察機關積極督促公安機關加大追捕力度,其餘犯罪嫌疑人已陸續到案,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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