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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更暢通 評價更科學!浙江修訂農業技術(工程)職稱評價條件
發佈時間 | 2023-12-27 16:19:46    

   近日,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浙江省農業技術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浙江省農業工程專業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修訂完善相關職稱評審條件和細則,旨在為浙江省農業專業技術人員成長營造更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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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規定,從事農藝、畜牧、獸醫、農業工程、水産(漁業)工程等領域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任職資格,分正常申報、自評分申報、技能人才申報、轉(兼)評申報、標誌性業績申報五種途徑,從技術能力素質、業績水準成果、科技技能獎項、學術成果、工作綜合表現五方面進行量化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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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後的職稱評定渠道更加融合暢通。如統一生産經營主體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標準,規範學歷條件、年限規定、逐級申報等要求,適當降低農業技術系列中級職稱的申報學歷條件,打通行業專業限制,農藝、畜牧、獸醫等專業以及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都可以貫通申報。

  完善後的職稱評定機制更加突出業績水準和實際貢獻,評定標準更加科學精準量化。如首次將專業技術人員以挂職、抽調等形式參與中心重點工作的數量品質和實際表現納入職稱評審業績條件;結合農業技術系列和農業工程系列的自身特點,分別制定了農業技術和農業工程量化評價表,並在農業工程量化評價表中新增“農業工程項目”指標;降低論文賦分比重,增加高品質的政策建議和調研報告的賦分比重等。

  “此次完善農業技術(工程)職稱評價條件,堅持能力、實績、貢獻的人才評價導向,鼓勵技術人員下沉一線服務,將‘論文寫在大地上’。如在評價條件中新增‘服務基層情況’‘成果推廣應用’等指標,將服務一線工作的數量品質和實際表現納入職稱評審業績條件。”省農業農村廳人事處有關負責人表示,我省將通過設置合理、覆蓋全面、評價科學、管理規範的農業農村專業人才職稱制度,選出一批批有實打實真本事的“田秀才”“土專家”,為奮力推進中國式農業農村現代化浙江先行貢獻力量。

來源:中國網    | 撰稿:通訊員 沈璐蘭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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