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永在路上,浙江勇立潮頭。
11月24日,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持續深化生産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改革加快推進為農服務現代化的決定(草案)》,這是全國首個關於“三位一體”合作經濟的地方性立法。
根據《決定(草案)》,浙江將以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增值為導向,以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為中心,持續深化農村“三位一體”改革,深入打造以農合聯為平臺的“三位一體”為農服務體系,加快推進為農服務現代化。
千家萬戶的分散小農,如何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對接?這是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關鍵環節,也是“三位一體”合作經濟發展的現實需求。
浙江是我國“三位一體”合作經濟發展先行者。17年前,浙江瑞安率先邁出生産、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新型農村合作經濟體系改革步伐。
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工作期間,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以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為中心的綜合性農村改革,推動建立生産、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體系。
17年來,浙江“一張藍圖繪到底”,目前已形成省、市、縣、鎮四級貫通的農合聯合作組織體系及生産、供銷、信用服務協同供給的合作服務體系,為農業農村現代化注入強大動能。
為何還要在省級層面對“三位一體”改革進行地方立法?
“我國法律目前對合作經濟沒有詳細規定,僅《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有所涉及,遠遠不能適應合作經濟發展特別是生産供銷信用‘三位一體’創新的需要,因此合作經濟立法勢在必行。”中國信合聯盟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瑞安“三位一體”農村合作協會創始會長陳林認為。
記者也了解到,儘管“三位一體”改革成效日顯,但在部分先行試點和各地推廣中,受限于部門分割體制,改革功效有待更充分發揮。
立法後,“三位一體”改革這塊浙江“金字招牌”將擦得更亮。
未來,浙江將主要從組織體系規範建設、為農服務綜合協同、合作經濟創新發展、運作治理數字賦能、配套體制聯動改革等五個方面深化“三位一體”改革。
浙江率先探索,意義不止于浙江。
陳林表示,此次浙江立法不僅有助於突破“三位一體”合作經濟進一步發展的瓶頸,也將有助於浙江率先健全建設高效生態農業強省、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和推動農民農村共同富裕的服務體系和體制機制,形成中國式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標誌性制度創新成果,為全國推進農村“三位一體”改革提供浙江範例。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記者 劉剛 葉星辰 | 責編:盧橋輝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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