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陽市政務數據資源和智慧城市特殊經營權轉讓項目”拍賣被叫停一事引發輿論熱議。
11月15日,衡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告顯示,根據出讓方衡陽市行政審批服務局2023年11月14日來函要求,現暫停“衡陽市政務數據資源和智慧城市特許經營權出讓項目”交易活動。
此前,衡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11月10日發佈了《衡陽市政務數據資源和智慧城市特許經營權出讓項目交易公告》,初步明確了衡陽市政務數據資産化的運營方式、運營內容、運營價值。
該次政務數據資産出讓的具體操作是,經由衡陽市政府同意後,將該市政務數據資源和智慧城市特許經營權向第三方授權,第三方在拿到授權後向使用者進行收費。公告顯示,該數據資産的掛牌底價為18.02億元,增價幅度為1000萬元,自由報價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8日。
有媒體報道指出,這是全國首次公開交易公共數據特許經營權。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早在兩年前,衡陽市已出臺《衡陽市政務數據共用開放管理辦法》,其中明確了政務數據的特許經營方式。
2021年12月25日,衡陽市政府網站公佈了《衡陽市政務數據共用開放管理辦法》全文。其第二條規定: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各級政府、各政務部門及依據職能採集政務數據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機構組織(以下統稱政務部門)。本辦法所指政務數據是指政務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文件、資料、圖表、圖片、視頻和數據等各類資訊資源,包括各政務部門直接或通過第三方依法採集的、依法授權管理的和因履行職責需要依託政務資訊系統形成的資訊資源等。數據權屬歸政府所有,衡陽市人民政府授權數據歸口的職能部門履行管理職能,在依法依規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以特許經營方式授權衡陽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開發運營。
該辦法還提到,市財政局負責落實政務數據特許經營權的注資及數據開放的前期資金保障,將各政務部門政務數據共用的相關項目建設資金納入基本建設專項投資,運作維護等經費納入部門預算統籌安排。對無正當理由不按照本辦法參與政務數據共用的部門,不予通過前置審查和立項審批,不予安排項目建設和運維經費。對政務數據共用相關經費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定期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完善政策、改進管理和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
關於《衡陽市政務數據共用開放管理辦法》出臺的背景,官方解讀稱,“既是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決策部署的需要,又是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助推數字經濟轉型升級和高品質發展的需要”。此外,該辦法擬解決各級各部門政務數據“煙囪”、“孤島”現象,無法規範有序共用、面向社會公眾有效開放等問題。
2023年7月,衡陽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公佈了巡察整改進展情況。其中提到,“加快注入市委市政府已明文確定的部分資産資源,為聚焦主業主責打下更加堅實的基礎。積極推進主業主責,不斷增強造血功能,積極爭取完成政務數據資源(含衡陽群眾APP)及智慧城市特許經營權的實施方案聯審”。
衡陽群眾APP是一款由衡陽市委、市政府主導開發的移動網際網路城市綜合服務平臺,整合了12345、120、119、110等服務熱線,以及智慧城管等政府服務資源和數據資源。通過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手段,為市民提供文明創建、平安創建、志願服務、政務服務、便民生活、新聞資訊等百餘項便民服務。市民只需實名認證,即可用手機辦理相關業務。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記者 蔣子文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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