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張家港法院公開一起案例:李某按慣例通過微信告知彩票店老闆張某購買彩票的自選號碼,並通過微信紅包支付彩票款20余元,張某收款後忘打彩票。
基本案情
李某係彩民,張某係中國福利彩票代銷者,李某長期通過微信委託張某購買彩票。某日,李某按慣例通過微信告知張某購買彩票的自選號碼,並通過微信紅包向張某支付彩票款20余元,張某收款後忘打彩票。後開獎結果顯示,李某欲購買的彩票號碼中有10個號碼與中獎號碼一致,如成功購買,扣除個人所得稅後李某的中獎金額為400萬餘元,為此,李某將張某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
張某作為長期、專業從事彩票銷售事務的代銷者,具備較一般人更為專業的知識和更便捷的優勢,其在接受李某委託並收取李某購買彩票的款項後怠于列印彩票,導致李某未能中獎,張某的行為在主觀上存在重大過失,客觀上造成了李某喪失了中獎機會和獎金金額的損失,故張某作為受託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中,鋻於500萬元大獎中獎的概率極低,屬於概率學上的小概率事件,張某可預見的中獎金額必然要受到射幸概率的稀釋,故不宜按中獎金額確定損失金額。結合雙方的過錯程度,法院酌情確定張某應承擔損失金額為24萬餘元。法院判決後,雙方當事每人平均未上訴,且張某已按判決履行付款義務。
法官説法
委託合同的受託人,即使無償委託,也應履行合同義務;因受託人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委託人利益受損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受託人作為彩票代銷從業人員,忘打彩票存在重大過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委託人也存在選任不當、未催促提醒的過失,根據過失相抵規則,委託人也應自擔與其過錯相當的責任。法官在此提醒,由於彩票不記名、不挂失,委託他人購買彩票時應謹慎對待,完整、準確地表明委託購買的意思表示,明確約定委託事項、報酬支付等,並及時保留相關證據,以便於雙方發生糾紛時,能更為有效地證明案件事實,維護合法權益。
此事引起網友熱議,很多人稱,轉賬的時候就應該要求馬上出票。
還有人建議,最好還是去店裏買。
還有網友感慨,太戲劇化。
來源:都市快報 | 撰稿:潘俐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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