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日,甘肅省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慶陽市原副市長吳麗華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一案。
隴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至2022年,吳麗華利用擔任環縣縣長、正寧縣委書記、慶陽市副市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項目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收受33人所送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376.08萬元。吳麗華的財産、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尚有1303.772108萬元不能説明來源。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明確了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吳麗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吳麗華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和辯護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群眾及被告人家屬50余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央視新聞 | 撰稿: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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