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於公佈2023年浙江省級綠色低碳工業園區、工廠名單及動態管理結果的通知》,確定10個省級綠色低碳工業園區名單、100家省級綠色低碳工廠名單。經審核,往年省級綠色低碳工業園區、工廠無應被移除名單的情況。
《通知》明確,各地要結合碳達峰碳中和有關工作要求,進一步深化對綠色低碳工業園區、工廠的指導服務,加強列入名單的單位與相關産業政策的銜接;要強化動態管理,組織名單內的單位每年填報動態管理表,對於發生安全、品質、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行為的及時上報;要分級推進本地區綠色低碳工業園區、工廠培育建設,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示範作用,引領工業綠色低碳轉型。
來源:中國網 | 撰稿:浙江發佈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5 8189 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