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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狗咬傷女童母親:咬人黑狗已找到 被撕咬2歲女童最新情況如何
發佈時間 | 2023-10-17 10:40:20    

   1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區

  2歲女童被烈犬撲倒撕咬

  致受傷嚴重,引發關注

  據成都崇州羊馬派出所值班民警稱,目前已發現咬人黑狗的行蹤,稍後會通報最新消息。

  女孩母親告訴記者,帶女兒出單元時,遭到兩隻狗撲上來撕咬,後來有人上前幫忙,眾人合力將狗趕走。

  她表示,下一步她將追究小區物業和犬主責任。被惡犬咬傷的成都女童仍未甦醒鄰居稱“犬主是兩女性”係瞎傳16日傍晚,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目前肇事犬只的去向和來歷還在調查之中。

  被惡犬咬傷的成都女童仍未甦醒

  鄰居稱“犬主是兩女性”係瞎傳

  16日傍晚,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目前肇事犬只的去向和來歷還在調查之中。

  16日17時許,崇州警方通報稱,被咬女童唐某全身多處咬傷,右腎挫裂傷,右側肋骨骨折。經全力救治,已完成傷口清創手術,生命體徵平穩。當晚20時許,記者從唐某家屬處獲悉,唐某仍在ICU接受觀察治療,目前尚未甦醒,已有專家對唐某進行會診。

  網路上一段時長2分7秒的監控視頻顯示,16日8時許,在成都崇州市恒大西辰綠洲小區一棟建築物底下,一隻黑色犬只不停地徘徊、逗留,走動約1分鐘。8時2分35秒,母親鄧某牽著唐某走出大樓,黑色犬立刻圍了上來,並對唐某展開撕咬,並將其拖至草坪,約40多秒。

  期間,有一隻白色犬只圍在附近,但並未實施攻擊。倒在地上的鄧某一直試圖保護孩子,但並未成功。最後,一名保潔員用拖把將犬只攆走。據悉,事發後女童第一時間送醫治療;黑狗咬傷人後溜走,民警已到事發小區排查。

  據報道,當地警方表示,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涉事犬只是一條羅威納犬。羅威納犬身體強壯,動作迅猛,氣勢強悍,已被多座城市列為禁養犬。

  16時許,記者趕到成都市第五人民醫院西區,得知受傷女童已完成手術,被送到監護室接受進一步治療。在醫院兒科重症監護室(PICU)外,唐某父母正焦急地等待。母親鄧某表示,咬人的狗暫時還沒找到,她自己也受傷了,但只是皮外傷無大礙,她現在非常關心孩子的情況。

  多位來探望孩子的鄰居表示,受傷女童今年2歲11個月,還差20多天滿3歲。事發時,鄧某牽著女兒去上幼兒園,在樓下遭遇黑色犬只攻擊,“狗的體型很大,但毛髮很乾淨也很肥,應該是家養的。”

  有網路聊天記錄稱,肇事犬係兩個年輕女性所養,上述鄰居表示,這都是瞎傳,“物業稱淩晨兩三點看到兩隻狗在小區外面轉,見沒進小區就沒管,早上莫名其妙(兩條狗)進了小區。”有業主分析稱,如果是該小區內的狗,應該早就找到狗主人了。

  涉事小區的物業和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也在醫院對家屬進行安撫。物業人員向家長表示,公司會先行墊付醫藥費。有政府工作人員稱,目前相關部門非常重視此事,已請華西附二院醫生對女童進行會診。

  19時許,記者趕到事發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不便接受採訪,也不知道黑狗來歷和去向。有業主稱,當日下午,白色犬只已被其主人領回,“是旁邊另一個小區的。”

  當日傍晚,記者看到,有刑事偵查車輛停在事發小區大門前,兩名警務人員拎著工具箱和相機進入小區。

  律師:狗主人應擔民事責任

  是否涉及刑事責任要分情況而定

  “從視頻來看,狗沒有拴狗繩,且沒有看見狗主人採取其他安全措施,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狗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賠償損失、消除危險等民事責任。”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王雪律師從民事案件的角度對該事件進行了分析。

  王雪表示,若涉事的犬只屬於烈性犬種,並在案發前曾發生過傷人事件,狗主人應當預見到如管理不善會對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後果,卻不採取相應安全措施,主觀上過於自信,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可能構成過失致人重傷/死亡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小女孩被咬之後,狗主人未在第一時間出現制止,將被害人送進醫院,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需要找到狗的主人,確定被害人是否構成輕傷或重傷,由警方立案偵查後根據證據情況確定。”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范辰律師從刑事案件的角度對本次事件進行了分析。

  “從視頻上來看,狗的體積都很大,狗主人應該牽繩遛狗,沒有牽繩,造成了傷人事故。無論如何,民事侵權成立,狗的主人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其次,咬人事故發生時,要看狗主人的主觀狀態,是故意的還是過失。”

  范辰表示,如果是狗主人故意不牽繩,將狗作為工具去傷害他人或者追求咬死他人的結果,涉嫌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應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狗主人明知狗有攻擊性,卻以放任的心態,不拴繩,以至於造成嚴重的後果,則涉嫌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范辰補充説,還要看這種類型犬只的特性,雖然其不在禁養的名單上,但它是否有攻擊人類的特性,這個也需要專家來界定。

  對於物業是否需要負責,他表示,要分情況,如果該事件突發,物業工作人員並不在附近,很難斷定物業責任。

  “如果此狗多次傷人,或多次被投訴,物業公司疏于管理,沒有採取措施,則物業公司沒有盡到管理責任,應根據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

  遛狗未拴繩,違法!

  據蓉城犬管微信公眾號此前多次提醒犬主,一定要合法合規養犬,及時給寵物注射疫苗,做好防護措施以後再出門,遛狗一定要拴牽引繩,文明養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規定,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係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

  此外,在選擇養犬之前,要慎重選擇犬種,不要養禁養犬。《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中,規定了22種禁養的烈性、大型犬只種類:

  西藏獒犬、英國馬士提夫犬、斯塔福梗犬、秋田犬、阿根廷杜高犬、德國牧羊犬、川東犬、日本土佐犬、蘇俄牧羊犬、牛頭梗、紐芬蘭犬、義大利卡斯羅犬、中亞牧羊犬、大丹犬、法國波爾多獒犬、義大利紐玻利頓獒犬、巴西非拉狗犬、比特鬥牛梗犬、愛爾蘭獵狼犬、俄羅斯高加索犬、昆明狼犬、中華田園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條規定: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來源:齊魯晚報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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