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國家疾控局、國家衛生健康委發佈了《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範(2023年版)》。
規範根據接觸方式和暴露程度將狂犬病暴露分為三級。
接觸或者喂飼動物,或者完好的皮膚被舔舐為I級暴露。
裸露的皮膚被輕咬,或者無明顯出血的輕微抓傷、擦傷為Ⅱ級暴露。
單處或者多處貫穿性皮膚咬傷或者抓傷,或者破損皮膚被舔舐,或者開放性傷口、黏膜被唾液或者組織污染,或者直接接觸蝙蝠為Ⅲ級暴露。
狂犬病預防處置門診的醫務人員在判定暴露等級後,及時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應採取的處置措施。在獲得知情同意後,醫務人員對傷口採取相應處置措施。
規範要求,縣級及以上地方衛生健康部門、疾控部門應對轄區內狂犬病預防處置門診進行合理佈局。從事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的醫務人員須經縣級及以上地方衛生健康部門、疾控部門組織的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 撰稿: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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