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線下演出市場太火了,幾乎每場演出都賣出了比以往更高的價格。這頭定好鬧鐘搶票卻卡在了提交訂單的那一頁,那頭“黃牛”就在群裏高價挂票,從內場到外場應有盡有……囤票、炒票的問題再次引發眾怒。
13日,文旅部、公安部出手了。兩部門發文,對觀眾人數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加強規範管理,明確了包括退票等問題,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也比以往進一步加大。
這裡面有幾個關鍵點值得我們注意。
第一,是實名制入場。過去的紙質票時代,倒賣入場票行為缺少技術手段管控,後來實行的實名制購票雖然有一定效果,不過“黃牛”依然可以借用親戚朋友的身份資訊囤票再翻倍兜售。
這次則不同。《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範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行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制度,每場演出每個身份證件只能購買一張門票,購票人與入場人身份資訊要保持一致。
業內人士指出,這種購票與入場的“雙重把關”,意味著入場票無法私下交易,對倒賣行為的打擊力度確實提升不少。
針對部分網友提出的因臨時有事,退票或轉讓票的需求,《通知》指出,演出舉辦單位應當建立大型演出活動退票機制,設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費標準,保障購票人的正當退票權利。
第二,是公開銷售的門票數量佔比增加。
早在2017年,文化部就出臺規定要求“演出舉辦單位、演出票務經營單位面向市場公開銷售的營業性演出門票數量,不得低於公安部門核準觀眾數量的70%。”
本次規定再一次壓縮了票價炒作的“可操作空間”,指出演出舉辦單位公開銷售的門票數量,不得低於核準觀眾數量的85%,此外對其餘15%的門票做出規定,應當在演出前24小時進行個人資訊綁定,做到“實名綁定、實名入場”。
上述比例的提升,主要是為了防止一部分以贈票或者工作票等形式存在的入場票流入到二手票務市場,甚至加價銷售,以此進行炒作。
對公開售票數量低於85%,或者為倒賣門票、買賣演出工作票證提供便利等情形的演出舉辦單位及票務代理機構,依法認定為文化和旅遊市場失信主體,監管部門將對其予以重點關注。
根據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管理規定》,若被認定為嚴重失信主體,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5年內不得擔任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等。
監管部門出手整治購票亂象,毫無疑問會對維護演出票務市場秩序起到積極作用,“黃牛”倒票的頑疾也將迎來轉機,歌迷、劇迷都在盼望一個更透明的演出市場。
來源:新華社 | 撰稿:閆雨昕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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