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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監督《浙江省審計條例》9月1日起施行
發佈時間 | 2023-08-31 15:32:46    

   8月31日上午,記者從《浙江省審計條例》修訂實施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新修訂的《浙江省審計條例》將於9月1日起施行,這是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修改後,全國範圍內首個修訂的地方性法規。

  新修訂的《條例》共有八章五十七條,對審計事項和內容、審計許可權和程式、審計整改和運用、審計數字化建設、內部審計、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根據新修改審計法規定,在完善審計監督方面,《條例》增加了同級決算草案、重大公共工程項目、國家和省重大經濟社會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等事項。同時,考慮到政府投資項目在公共資金支出中佔有較大比重,為確保政府投資項目資金支出的真實和合法,針對當前在工程結算審核的實際工作中材料價款和勞務費用高估冒算等違法違規問題屢有發生的情況,《條例》增加規定:政府應當組織財政、發展改革、建設、交通、水利、審計等部門,建立健全對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註冊造價工程師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信用考核機制,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結算審核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為提升審計“經濟體檢”“治已病、防未病”成效,強化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結合浙江省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實踐經驗,《條例》作了以下修改完善:一是明確被審計單位承擔落實審計整改的主體責任,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審計整改的第一責任人。二是要求有關主管機關、單位對本行業、本系統的審計整改工作加強監督指導,及時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三是強化審計結果運用,規定審計結果及其整改情況作為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幹部和行政決策、預算編制、績效管理、監督檢查的重要參考。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訂的《條例》第一條中特別新增了“服務省域治理現代化”這一目標,那麼審計如何在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中發揮作用?浙江省審計廳黨組書記、廳長白劍峰表示,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以服務保障推動發展大局。《條例》在總則中強調“審計工作應當立足經濟監督定位”。具體來説,就是在謀劃安排審計項目時,找準與深化“八八戰略”、服務三個“一號工程”等中心工作的切入點。比如,今年安排了“8+4”經濟政策體系、擴大有效投資“千項萬億”工程等審計項目,助力破解影響浙江省高品質發展中存在的難點、堵點和痛點,促進完善政策措施,推動發展。二是以跟蹤監督助力省之要事。《條例》規定審計機關對重大經濟社會政策、重大投資項目、重點專項資金和重大突發事件等可以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如從2018年起,浙江省審計廳和相關市縣審計機關已經連續5年對亞運會籌備中的場館項目和建設資金開展跟蹤審計,浙江省領導對審計反映情況批示27次,召集會議研究整改措施6次,促進亞組委健全宣傳工作方案、公益合作項目捐贈款物管理等28項制度,有力發揮審計護航亞運作用。三是以監督實效化解風險隱患。《條例》規定經濟社會運作中存在的風險隱患,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或者向有關主管機關、單位通報,並提出改進建議。近年來,浙江省審計機關聚焦統籌發展和安全,密切關注地方政府債務、金融、房地産、糧食、能源等重點領域,促進地方政府加強債務風險防控,強化社保基金運作分析研判,加快推進國有資産統一監管改革等,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同時依託省委“重大審計問題清單”,堅持點上整改與面上預防並舉,統籌推進審計揭示問題“上半篇文章”和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防範化解風險隱患。

來源:中國網    | 撰稿:丁薩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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