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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魚鱗壩多人遇險,誰該為“野生景點”的安全負責?
發佈時間 | 2023-08-15 09:05:21    

  8月9日,四川雅安雨城區一處名為魚鱗壩的網紅打卡點,十余名遊客在拍照打卡時突遇河道漲水,多人被水沖走。

  9日下午,雅安市雨城區人民政府發佈情況通報。通報寫明,2023年8月9日9時許,雨城區11名群眾在隴西河魚鱗壩處突遇隴西河上游漲水,造成涉水人員被沖走。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趕赴現場搜救後,4人獲救,7人遇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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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晚上,雨城區政府再發情況通報。通報指出,8月9日上午雅安市雨城區隴西河突發洪水,事發地為雅安市雨城區河北街道隴西路隴西河段(非景區和網紅打卡點)。此次漲水事件中的11名女性均為雨城本地人。事發前一天,當地曾發佈地質災害、山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

  “野生景點”為何走紅?

  此前,雨城區文旅局工作人員告訴潮新聞記者,事發位置係一處水利設施。事發河段的值守人員表示,魚鱗壩不是景點,而是正在施工建設的攔河壩,兩邊都有欄杆,壩邊設有“危險請勿涉水”的警示牌。但即便如此,仍有人不顧提醒前往壩邊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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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雨城區政府公告稱涉事魚鱗壩並非景區,但記者在檢索、聯繫過程中發現,事發前,不少當地居民和遊客都將魚鱗壩當成了休閒娛樂去處。踩水、拍照、打卡,魚鱗壩儼然成為野生網紅打卡點。

  記者在社交平臺搜索後發現,除了雅安雨城區事發地,全國各處還有不少魚鱗壩、龍鱗壩,都是人氣不低的網紅地,出現在不少夏天解暑玩水的旅遊攻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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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魚鱗壩在社交平臺擁有不少推薦帖子

  近年來,隨著各種社交平臺的崛起,出行遊玩前先在網上做攻略成了人們的習慣動作。不願人擠人,希望獲得更好的遊玩體驗,一些小眾的地方,經過社交平臺上各類標簽和宣傳後,搖身一變成為網紅“野生景點”。這些“野生景點”,涵蓋了廢墟、礦洞、峽谷、森林等各種地點地貌。

  “野生景點”為何在網際網路走紅?

  華僑大學旅遊安全研究院教授殷傑認為,“野生景點”在網際網路走紅是遊客需求變革、行銷推動、流量加持等多元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

  殷傑分析,根據“二八法則”,80%的遊客會選擇20%的旅遊目的地和旅遊項目,導致旅遊擁擠現象出現。隨著大量擁擠時間、擁擠目的地的出現,遊客會選擇調適行為,“反向旅遊”“小眾旅遊”應運而生,遊客更願意遊覽客流量沒有那麼大、甚至尚未完全開發成熟的景區景點。此外,還有獵奇心理,和“網紅”的推動。

  殷傑補充説,“網紅的核心是要抓眼球,所以一些戶外旅行類的網路主播主打探險和獵奇,去一些人跡罕至的地方,去挖掘一些新興的旅遊目的地,尤其是具有刺激性的探險地。再加上後續不同用戶的反饋和重復推薦,助推 “野生景點”成為網紅。

  “野生景點”走紅,熱度與風險並存

  近年來,因前往“野生景點”旅遊打卡而遇到危險甚至遭遇安全事故的新聞層出不窮。

  2022年8月13日,四川彭州龍漕溝突發山洪,造成7人死亡,8人輕傷。據官方消息,龍漕溝屬於未開發景區,無任何旅遊配套設施,且屬於地質災害點位,易發生泥石流、山洪災害。按照彭州市防汛防災要求,禁止一切人員進入河道內。事發前,一些旅遊網站和社交平臺上,有不少宣傳龍漕溝徒步、露營、玩水的推薦內容。還有旅行社直接將龍漕溝規劃進旅遊路線。然而事實上,龍漕溝下游擺放了請勿下河的警示牌。

  僅在龍漕溝突發山洪後不久,杭州建德的廢棄礦洞又在小紅書平臺上成為熱門打卡點,被宣傳成避暑勝地,絲毫不提礦洞多岔路、隨時可能落石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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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德網紅礦洞 圖源廣州廣播電視臺

  2022年8月20日晚,一女子在南京浦口區享堂水庫玩槳板時不慎落水身亡。事後記者趕赴現場時能看到,現場有提示禁止游泳、垂釣、划船、洗滌的警示牌,也有安全廣播提醒。事發前,有不少人慕名來此划船、玩槳板。

  2023年1月22日,河南省三門峽大壩下游,有人翻越河道邊的鐵絲網,在河道旁拍照打卡。當天下午,因上游漲水,水位上漲,多名遊客被沖走,致兩人死亡。附近多位居民證實,事發地未開發,且設有鐵絲網,禁止遊客進入。

  復旦大學旅遊學系教授沈涵指出,“野生景點”並非正規的旅遊景點,本身不具備旅遊景點建設時必備的各類安全措施,譬如正規道路、應急措施和專門管理團隊等。“一旦發生危險,交通方面可能不暢通,會出現遊客滯留問題。而且未經開發的野外地區,本身也存在大量的安全隱患,比如可能存在有害的野生動植物等。再有就是,這類地方基本沒有醫療衛生保障,一旦突發疾病或受傷,很難得到及時幫助和救援。”

  殷傑認為,旅行出遊講求個性無可非議,但首先應保障個人安全。殷傑表示,我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將突發事件劃分為四類:自然災害風險,公共衛生風險、事故災害風險和社會安全風險。“遊客前往未經開放的‘野生景點’,可能面臨的風險主要是洪水、泥石流、山體滑坡、塌方等自然災害風險,以及摔傷、扭傷、墜落、失蹤等事故災難風險。”

  誰該為“野生景點”的安全負責?

  前往“野生景點”旅行,如果遭遇危險,誰來為危險負責?

  殷傑認為,這一問題相對複雜,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遊客觀看資訊發佈者的推薦視頻或博文而發生安全事故,這屬於“多因一果”的情況,無法判斷安全事故一定是推薦者和資訊發佈者推薦內容造成的。但資訊發佈者一定要做好相關提醒與遊覽安全提示,甚至是警示。不過,殷傑指出,有一種情況需要注意,如果資訊發佈者同時是項目運營者,發佈者發佈不實資訊,並且由於項目運營存在過失,最終導致出現危險,那麼資訊發佈者就需要承擔相關責任。

  “如果是旅行社等旅遊機構組織前往‘野生景點’遊玩,又遇到了危險,就需要旅遊機構承擔相應的責任。因為旅行社肩負旅遊目的地選擇與旅遊項目活動安全職責。”殷傑補充道。

  “由於野生景點沒有主管部門為遊客負責,發生危險時理應由遊客自己承擔責任,”沈涵表示,“當然,屬地管理方負有安全監管的職責。但很多地方都有安全警示,也安裝了防護欄。當屬地管理方已經採取了安全警示措施後,遊客發生危險就得自負責任了。”

  網路時代,“野生景點”熱度與風險並具,如何做好“野生景點”的安全防護工作?

  殷傑認為,應從屬地管理方、平臺和遊客等多角度共同發力。

  政府部門應該側重景區與非景區景點的綜合管理,完善風險監測與預警等防範措施。殷傑指出,“政府部門可以對景區和非景區進行全面風險隱患排查,聯合水文、氣象、應急管理等多部門加強風險資訊預測,及時發佈預警資訊,落實先期隱患治理措施。相關部門落實屬地安全管理職責,針對性構建遊客接待場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體系,為各類景區和非景區景點提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南。”

  “屬地管理方還可以安排安全管理人員對野景點進行定期巡視,及時發現問題,對遊客加強安全提示和警告。”沈涵補充道。

  平臺則需要加強內容審核,避免過多不良、錯誤的資訊誤導遊客。殷傑表示,“在內容推薦時,平臺可以加入風險提示與安全知識普及等內容。平臺還可建立線上實時溝通反饋機制,用戶可對平臺推送的內容提出個人建議。此外,平臺還可與政府部門聯動,利用平臺效應,及時發佈推薦地的預警資訊等。”

  兩人都認為遊客本身對旅遊出行的安全防護負有重要責任。兩人表示,遊客應當提升安全意識,盡可能多地了解相關風險資訊,合理規劃行程。同時,還應做好安全預防,掌握一定的旅遊應急技能,如備好常用藥品,掌握戶外避險、應急逃生與急救知識等。最重要的是,遊客應當聽從當地的安全警示和引導,及時遠離危險地帶,從根源掐滅危險發生的可能。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肖暖暖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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