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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得”,剎住災後哄抬物價衝動
發佈時間 | 2023-08-08 08:55:51    

   近期,部分地區因超強降雨引發洪澇災害,當地居民生活受到影響。8月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公告稱,為保障洪澇地區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務市場價格基本穩定,制止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相關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不得捏造散佈漲價資訊、不得囤積居奇、不得推動價格過快過高上漲、不得串通漲價、不得違反明碼標價規定、不得價格欺詐、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從7月底至今,超強降雨席捲了我國華北、東北,災難令人生畏,災情令人揪心。而另一面,“孤島”上相互扶持的人們、急流中以舟開路的人們……在天災面前,人類的團結又是如此偉大。

  災情之後,生活物資及服務的穩定供應事關民生,牽動著每個人的衣食住行。遺憾的是,洪水尚未退去,卻有部分商家打起了“趁災發財”的歪主意,近日,河北涿州一酒店就被當地市場監管局勒令將漲價部分的錢退還給消費者。此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這份汛期“七不得”的公告,可謂是剎住哄抬物價等歪風的及時之舉。

  商品的價格與供需關係密切相關,災害襲來之時,一些生活物資供不應求,短期內價格有所波動實為正常。但這種波動不能毫無限制。正如公告中所説,捏造散佈漲價資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行為就是明明白白寫在“黑名單”上的。這類行為不僅會造成市場價格秩序混亂,違反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也是明目張膽置消費者合法權益於不顧,更是營造囤貨恐慌,不利於災情之下社會秩序的穩定與重建。

  作為商家,抓住機遇是膽略,但借災生財絕非正道。試想,同胞在受災,手握物資的少部分人卻想“坐地起價”,如此豈不是把同胞的苦難當作“墊腳石”,社會責任何在?最終只會是賺到了幾筆“橫財”,卻丟了信任、失了人心。

  當前,京津冀、東北地區正全力以赴搶險救災,在這個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全民共同抵禦災情的關鍵時刻,任何想要借機發“災難財”的行為都要嚴控嚴打。這既是維護市場秩序之舉,也是穩定物價、呵護民生之舉。

  此次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汛期“七不得”公告的發佈,就是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警示與告誡。除此之外,也要加大監管與懲處力度,對於那些視災難為“商機”、惡意哄抬物價的行為要依法懲處、及時通報,用看得見的嚴厲處罰來遏制他們發“災難財”的衝動。去年疫情期間,上海一家百貨公司因銷售“天價白菜”被市場監管部門處以50萬元的頂格處罰,就體現了執法部門對無視災情、非法牟利行為的嚴懲不貸,有效剎住了其他視疫情為“商機”躍躍欲試者的腳步。

  災難的不可預測性,是客觀規律,但“風雨面前一起扛”的擔當,卻是我們中華兒女自古以來的血性。這道“衝不垮”的精神堤壩,需要前赴後繼者添磚加瓦,不容投機倒把者從中作亂。

來源:浙江日報    | 撰稿:作者:劉曉慶    | 責編:徐敏娜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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