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過馬路,一邊刷手機,“低頭族”們,你可能面臨罰款!
8月1日起,《廈門經濟特區斑馬線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施行。其中明確:行人應當在斑馬線內儘快通過,不得坐臥、停留、嬉鬧、瀏覽電子設備或從事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妨礙車輛合法通行,將處以警告或50元罰款。規定還要求科學設置斑馬線,“人車分離”各行其道。
廈門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吳濤表示,希望通過對不文明行為的法治化改造,進一步營造機動車駕駛方和行人方雙方互動理解、共同推動文明進步的一種良好的社會氛圍,也是培養一種道路交通通行的文明跟依法的行為模式。
該法規正式出臺後,近日引發了一波熱議。
該不該罰?
安全第一!有網友喊話建議納入交通法
有數據顯示,低頭看手機時,平均視野只有正常走路的5%,平均步行速度也減慢16%至33%,不僅容易導致事故,還因“慢吞吞”阻礙了交通。
目前,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只是規定了駕駛機動車不得撥打接聽手機,沒有禁止過馬路用手機。此前有一個案例曾引起廣泛關注——2018年12月,廣東中山一位行人因走路時低頭看手機而闖紅燈,引發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判處緩刑;2022年11月,在南京江寧也發生了一起引發大家深思的交通事故,“低頭族”媽媽帶孩子過馬路,孩子脫離監管被車輛撞傷。
因一邊刷手機一邊過馬路導致的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對此,多數網友紛紛表示支援,既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他人,建議全國推廣,納入交通法。
也有網友對這一規定提出了質疑。他們認為,這一規定可能會影響人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尤其是對於那些需要在路上接打電話或者查看地圖等行為的人來説,可能會造成不便。對於這些質疑,交警部門表示,這一規定的目的並不是要限制人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而是要提醒行人在過馬路時保持警覺和謹慎,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糾正“低頭族”
國內外已有多地立法或出臺規章
這並不是第一個為過馬路“低頭族”立法的城市了,潮新聞注意到,此前國內外已有多地立法或出臺規章對這種現象予以禁止。
2017年,美國夏威夷檀香山市成為全球首個禁止過馬路看手機的城市,初犯可被罰15至35美元;河南于去年明確“低頭玩手機”過馬路,違者最高可罰200元。
而在浙江,最早的相關立法可以追溯到五年前。2019年開始實施的《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禁止“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嬉戲等”,違反者處警告或10元罰款。《條例》施行後不久,當地便開出了第一張行人過馬路看手機的罰單。
2020年1月起實施的《嘉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也針對“低頭玩手機”過馬路的行為作出禁止性規定。《條例》指出,禁止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瀏覽手持電子設備、嬉鬧,違反規定者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2020年10月1日起,台州首部為“文明”立法的地方性法規《台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實施。《條例》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瀏覽手機等電子設備、嬉鬧、停留,影響其他車輛或者行人通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處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2021年4月修訂的《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在原來“斑馬線前禮讓行人”的基礎上增加了對行人的要求,規定行人在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不瀏覽手持電子設備,快速通過、不停留不嬉鬧。
2023年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批准通過了《寧波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決定》,針對過馬路看手機等行為,增加“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不瀏覽手持電子設備”的規定。
中國地理學會城市與區域管理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張文忠認為,馬路“低頭族”現象的治理必須多管齊下,特別是將法律約束和宣傳教育結合起來。其中,機動車輛駕駛過程中使用手機的問題,需要交管部門嚴格執法,查處此類違法行為。相比之下,行人、騎電動車者看手機的問題則缺乏相關懲處規定。對此,張文忠認為,應首先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確立此類行為的管理規範,提高懲處力度。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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