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日發佈人民法院抓實公正與效率、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共15件,涉及英雄烈士名譽榮譽保護、勞動者權益保護、老年人權益保護、業主權益保護、誠信經營、誠實信用、見義勇為、自甘風險等主題。最高法公佈這些案例,旨在回應群眾關切、旗幟鮮明亮劍,明確支援正當行為免責,堅決防止誰鬧誰有理等“和稀泥”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陳志遠介紹,本批典型案例重點在善意施救、見義勇為、自甘風險等方面明確支援了正當行為免責、自甘風險自負其責的基本理念,用公正司法呵護道德正氣,讓老百姓敢做好事、願做好事,讓助人者覺得更踏實、更有保障,用司法為好人“撐腰”。
例如,王某某訴吉林通化梅河口市某熱電公司健康權糾紛案,是一起因救人未成功反使自己受傷而引發的糾紛。法院將王某某在危急時刻慷慨赴險、勇敢救人的行為定性為見義勇為,並認定熱電公司為侵權人,用鮮活的案例闡明瞭救人未果但因此受傷亦應得到賠償的司法理念,是弘揚“捨己為人、友善互助”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的典型體現。
典型案例支援自甘風險自負其責理念。例如,在張某某訴韋某某健康權糾紛案中,法院認定張某某自願參加具有相當風險的籃球比賽,韋某某的防守行為雖然構成犯規但在主觀上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韋某某無需承擔侵權責任。
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加強權利保障、更好維護公平正義的訴求,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例如,積極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助力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是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糾紛案件追求的目標。在雲南臨滄市住建局訴臨滄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資格認定案中,戴某某被確診腦死亡後因醫院進行捐獻器官手術、導致醫院出具死亡證明超48小時而不被認定為工傷。人民法院依法糾正了不認定工傷的不合理決定,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社會公益之舉不至於受挫,引導群眾向善向上。
堅決防止誰鬧誰有理、誰橫誰有理、誰受傷誰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讓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溫度,讓司法回歸本源、捍衛公平正義。例如,在張某訴上海地鐵某運營有限公司、某保安服務公司健康權糾紛案中,原告不配合安檢人員安檢被阻攔倒地受傷。其間,安檢人員沒有使用暴力,也沒有其他過激行為,阻攔原告進站係履行安檢職責的正當行為。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缺乏依據,人民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本案明確因不遵守公共場所管理秩序引發自身損害者,應當對損害後果承擔相應責任,正當履行職務者不承擔責任,真正落實、落細黨中央提出的“讓遵法守紀者揚眉吐氣,讓違法失德者寸步難行”的社會治理要求。
來源:人民日報 | 撰稿:魏哲哲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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