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暮不離親,養老不離家。”居家養老已經成越來越多老年人青睞的養老選擇。溫州從今年9月1日起,將貫徹實施《溫州市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進一步規範溫州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套建設,讓廣大老年人享受到“身邊、床邊、周邊”的居家養老服務。
溫州市民政局養老服務處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去年9月就草擬了《實施辦法》的初稿,後來我們對照杭州、寧波、上海等地的實施辦法條款,結合本地實際,進行了修改完善。隨後,我們又面向社會徵求意見,再次完善《實施辦法》。”
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有標準
嚴格的標準點亮老人對幸福的感知
《實施辦法》適用於本市範圍內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包括城鎮新建、老舊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鎮街級和社區級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以及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
城鎮新建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套內建築面積,按要求不應低於該項目住宅總建築面積的2‰,且每百戶應達到30平方米,並按照每處最低不少於300平方米集中佈置。而有條件的老舊小區,則按照養老服務“一刻鐘”服務半徑內每百戶建築面積不少於20平方米、每處不少於200平方米集中配置居家養老服務用房。
此外,為了老年人能“觸”手可及“一刻鐘”居家養老服務圈,《實施辦法》規定各地需根據老年人口數量、居家養老服務需求和“一刻鐘”的服務半徑,科學設置具備生活照料、健康照護、文體活動等功能的鎮街級、社區級以及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其中,鎮街級、社區級和農村養老服務用房單處建築規模分別不少於2000平方米、800平方米、200平方米。
對於很多老年人來説,“一刻鐘”既是時間的標度,也是幸福的感知。十五分鐘的路程是他們的腳力可抵達的,意味著他們可以較低行動成本獲得細緻的托養照料、豐富的養老服務,而這恰恰是老年人幸福感最為強烈的落腳之一。
《實施辦法》還針對住宅項目分期開發、服務半徑內已有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老舊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置不足等情況作了不同的規定。
統籌規劃、擇優設置、標準建設
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要求多多
“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應選在日照充足、通風良好的位置,遠離污染源、噪聲源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産、儲運的區域,”市民政局養老服務處相關工作人員坦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會遵循擇優配置原則,“並且,所在區域還需符合服務對象相對集中、交通便利、基礎設施完善、公共服務設施使用方便等條件。”
此外,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應保持相對獨立,新建住宅小區配建或有條件的老舊小區配置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應設立獨立出入口,便於老年人出入。而且,為提升老年人出入安全性,《實施辦法》規定:“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應設置在建築低層部分,不得設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四層及四層以上,二層及以上的應當設置無障礙電梯或者無障礙坡道等適老通行設施。”
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的建設從來不是孤立的、突兀的。要把居家養老的願景放在“城市統籌規劃圖”中,要與醫療衛生及文化等設施佈局規劃有序銜接。在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應把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納入新建住宅小區統籌設計佈局,實現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並在規劃設計圖紙上標注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用房的具體位置並註明建築面積,實現規範建設。
來源:潮新聞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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