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原創 專題 新經濟 曝光臺 中國訪談 中國三分鐘 沖浪特殊資産 潮評社 溫州 紹興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廬 文娛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頁 > 要聞 新聞詳情
13歲男孩被逼吃糞便,官方再通報:將調整學區就讀,家屬已接受道歉,3名欺淩者未滿14周歲不予處罰
發佈時間 | 2023-07-06 17:21:30    

  近日,山西介休“13歲男孩被三名未成年逼吃糞便”事件引發各方關注。

  視頻顯示,小男孩坐在地上,手裏拿著屎,吃進嘴裏後發出咳嗽乾嘔的聲音,而旁邊有一個聲音要求小男孩“咽了”。

  之後有人説“他想要吐出來”,不知欺淩者用何種方式威脅小男孩,只在視頻中聽到小男孩用帶有恐懼的聲音説“不不不,不用,我吃。”

  據介休發佈通報:近日,介休市發生一起未成年人欺淩事件,引發社會公眾廣泛討論。事件發生後,介休市委、市政府成立工作專班進行處置,現將相關情況進行通報。

  6月18日16時45分,介休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受害人李某某父親報警,稱其子被三名未成年人毆打和侮辱。屬地張蘭派出所立即出警,進行調查走訪。因6月19日至21日雙方當事每人平均在上學,民警利用當事人放學時間開展工作,按照辦案程式收集、固定證據,查清案件事實。

  經調查,6月17日(星期六)15時許,郎某1(男,12周歲)、原某某(男,案發時不滿11周歲)、郎某2(女,11周歲)三人路過張蘭鎮長泰園小區附近,遇到李某某(男,12周歲)後,質問是否罵過他們。隨後,郎某1等三人將李某某帶到長泰園小區公廁附近,再次質問是否罵過他們並對李某某進行毆打,強迫其吃異物,錄製視頻後上傳網路。

  本案中,因郎某1等三每人平均係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規定,對郎某1等三人依法不予處罰,責令監護人嚴加管教。學校對郎某1等三人給予記過處分。

  6月21日,雙方監護人第一次提出調解訴求。當日18時許,雙方到達張蘭派出所,經過近6個小時調解,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

  6月23日,民警再次組織雙方監護人進行調解,仍未達成一致意見。6月24日,李某某監護人在其村委會主任的陪同下又一次到張蘭派出所,要求對方賠償5萬元。此後,辦案民警繼續組織雙方進行溝通,未果。

  6月30日19時許,介休市公安局會同教育局、學校負責人及鎮村幹部再次組織調解。雙方監護人先後到達派出所,經過調解,于7月1日0時許,基本達成一致意見,確定賠償金額為4.5萬元,並當場電話徵詢李某某父親的哥哥(高中學歷)意見,得到了其肯定答覆。郎某1等三人的監護人經過兩個小時的資金籌措,7月1日2時許,雙方正式簽訂調解協議書。

  由於該案涉及未成年人,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本案對當事人詢問、調解工作均在法定監護人在場或參與下進行,相關過程有錄音錄影佐證,符合公安機關辦案程式。

  郎某1等三人所屬的兩個家庭都是普通農民家庭。郎某1和郎某2係兄妹,單親家庭,父親是貨車司機;原某某的父母均在村務農。

  李某某一家為低保戶,父親為初中學歷,在村務農,爺爺為1973年入黨的農村黨員。李某某、其母、其兄、其弟四人從2017年1月起領取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李某某母親從2016年1月起領取重殘護理補貼、從2020年10月起領取低保生活補貼。事件發生後,針對其家庭的特殊情況,介休市委、市政府安排民政、教育、司法等部門及張蘭鎮給予進一步幫扶。

  李某某目前在二級甲等醫院接受治療,介休市教育部門每日對其進行心理疏導,同時應家長要求,新學期將安排李某某調整學區就讀,並對其學習、生活給予幫助。李某某及其家屬已經接受郎某1等三人及其監護人的當面賠禮道歉。

  我們將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訓,痛定思痛,改進工作,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和法治教育,完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機制,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

  >>>此前報道

  7月1日,山西省晉中市介休市委網信辦針對此事發佈通報。

  通報稱,6月30日,網傳介休市一起未成年人被欺淩資訊,引發公眾關注。介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工作專班,開展調查處置工作。

  據查,6月17日,張蘭村長泰園小區附近,3名未成年人欺淩1名未成年人,並將視頻發佈在網路平臺上。

  對此,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對實施欺淩者及其家長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責令家長對子女嚴加管教並對被欺淩者及家長賠禮道歉;教育部門已安排心理輔導教師對此次事件的受害者進行心理疏導,希望儘快消除對其心理健康帶來的消極負面影響。

  目前,雙方家長已經達成和解。

  7月4日,被欺淩男童的父親李先生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對方出了4.5萬元和解,目前孩子精神受刺激正在治療。

  據李先生介紹,事情發生在6月17號,事發第二天6月18號自己發現電動車被孩子摔壞了,孩子頭部受傷、被打的的精神不正常了向當地派出所報的警。

  報警過了一天,派出所進行調解並調查了解情況,但對方只願意出幾千塊錢。後來過了十幾天突然半夜打電話要簽字,然後給了45000元。

  “(6月30日)半夜十一點到派出所,(7月1日)淩晨快三點辦完(達成和解)。”

  李先生表示,自己今年50歲,家境相對貧困。妻子以前腦子受過刺激,沒有工作能力。事發後兒子受到刺激,現在腦子不清楚,目前在醫院接受治療,由姑姑陪床照顧。

  李先生告訴記者,孩子和其他三人不是同學,是在網上認識的。“過了兩三天才看到網傳視頻,心裏不是滋味,特別難受。” 

來源:九派新聞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5 8189 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