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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多項舉措 浙江印發《意見》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
發佈時間 | 2023-07-06 07:30:22    

   個體工商戶是浙江實體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全省共有個體工商戶616萬戶,整體帶動近1340萬人就業。

  為優化個體工商戶發展環境,發揮個體經濟促進共同富裕的積極作用,近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全面貫徹<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 推動個體經濟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意見》。

  《意見》提出,到2027年,全省在冊個體工商戶總數超700萬戶,活躍度達到70%。

  新增就業崗位300萬個,職業技能培訓50萬人次,吸納就業1600萬人以上,其中第三産業就業人員1300萬人以上,新增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以下簡稱“個轉企”)5萬家。

  個體工商戶經營性貸款餘額達到2萬億元,經營性信用貸款餘額達到4000億元以上。

  《意見》明確,浙江將實施以下舉措,進一步發揮個體工商戶在穩增長、穩就業、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進一步強化政策支援

  財政政策

  將貫徹落實《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的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為個體工商戶在創業創新、貸款融資、職業技能培訓等方面提供資金支援,設立財政獎勵補助。

  稅收政策

  對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按照規定緩徵、減徵、免征相關稅款。

  社保政策

  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其形成勞動關係的雇工應當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身份自願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金融政策

  用好再貸款再貼現、普惠小微貸款支援等貨幣政策工具,建立金融服務個體工商戶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深化“貸款碼”應用,迭代浙江小微增信服務平臺。推動智慧財産權質押貸款增量擴面。鼓勵地方法人銀行開發符合個體工商戶需求的金融産品。

  創業政策

  完善創業扶持政策,為個體工商戶按規定提供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支援。打通高校畢業生創業渠道,促進産學研用深度融合。實施“金藍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

  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

  市場公平準入

  允許個體工商戶依法平等進入除國家規定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不得對個體工商戶制定或者實施歧視性措施。

  經營場所支援

  城市規劃中應為從事居民服務的個體工商戶提供租金低廉的經營場所,允許在規定區域、時段內擺攤經營,對無固定經常場所的提供便利登記。

  便利登記服務

  允許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支援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

  支援線上經營

  支援個體工商戶加快數字化發展,實現線上線下一體化經營。規範平臺企業收費行為,引導網際網路平臺企業為個體工商戶開展線上經營提供支援,開展直播電商助企行動。

  進一步強化服務支撐

  加強品質服務

  發揮品質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作用,鼓勵個體工商戶參與餐飲、零售等服務業標準制定,引導個體工商戶爭創“品字標”等公共品牌,加強智慧財産權業務諮詢及相關服務支援。

  建設公共服務平臺

  加強公共服務平臺體系建設,提供法律諮詢、供需對接、用工招聘、創業培訓、金融支援等服務。

  開展服務月活動

  固化今年首屆服務月活動做法,市場監管部門牽頭每年開展一次服務月活動。

  開展創業服務

  支援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並提供配套服務。

  分型分類培育

  按照“三型四類”(生存型、成長型、發展型,名特優新)採取精準幫扶措施。

  開展表彰獎勵

  強化對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的正向激勵,開展誠信個體工商戶、最美個體勞動者等選樹活動。推薦優秀個體勞動者參選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評勞動模範等。

  進一步強化權益保障

  保障公平競爭

  推進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保障個體工商戶作為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的權利。

  包容審慎監管

  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施差異化、精準化監管,按照教育和懲戒相結合、過罰相當的原則,對個體工商戶的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從輕、減輕或免於處罰。

  嚴禁亂收費、亂攤派

  不得違規收費或變相收費,不得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或提高收費標準,不得集資、攤派,不得強行要求提供贊助或接受有償服務,不得誘導、強迫勞動者登記註冊為個體工商戶。

  及時紓困救濟

  各地對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個體工商戶,及時出臺紓困幫扶政策。健全維權救濟制度。

  進一步加強工作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納入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提升個體工商戶發展品質。各級個體勞動者協會在市場監管部門指導下開展個體工商戶黨建工作。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為本級個體勞動者協會開展黨建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援。各級政府不得將個體工商戶數量增長率、年度報告率等作為績效考核評價指標。

來源:潮新聞    | 撰稿:浙江發佈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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