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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大佛被賣?景區:事發數年前,出讓部分經營權符合規定
發佈時間 | 2023-06-27 11:22:45    

  連日來,一則“樓市下跌,佛祖被賣了”的消息在網路上傳播,稱四川“前幾天把樂山大佛給賣了”,並配了一張標題為“樂山大佛景區觀光遊覽車和攤點30年經營權整體轉讓”的競拍圖片。

  6月26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樂山大佛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獲悉,該交易確實存在,但並非近期,而是幾年前。相關方表示,這是按照相關管理條例,正常的工作。

  大佛景區部分經營權轉讓30年

  熱議:這也能賣?

  上述消息於今年6月25日出現在網路上,隨後引發熱議。

  該消息稱,“前幾天把樂山大佛給賣了。30年經營權賣了17億,佛祖是做夢都沒想到啊,他竟然也有被賣掉的一天。”

  消息後面是一張標題為“樂山大佛景區觀光遊覽車和攤點30年經營權整體轉讓”的競拍圖片。

  該圖片顯示,限時競價結束時間為2021年11月29日17點。當前價為1709950400元,保證金為150000000元。

  連日來,一則“樓市下跌,佛祖被賣了”的消息在網路上傳播。

  在該消息下面,不少網友留言評論並轉發。有網友質疑,“各地城市建設搞得如火如荼,不像差錢的樣子喃”,也有網友留言:“這也能賣?”

  回應:

  事發數年前,符合規定

  6月26日下午,樂山大佛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該拍賣發生於數年前,是符合規定的。“根據相關管理條例,該經營權就應該公開出讓。”

  公開資訊顯示,該項目掛牌起止日期為2021年10月26日-11月29日。景區觀光遊覽車和攤點的30年經營權由樂山大佛實業有限公司獲拍。

  根據樂山市人大常委會發佈的《樂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保護條例》,樂山大佛保護範圍內禁止擅自出讓或者變相出讓世界遺産資源;在樂山大佛保護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應當經樂山大佛保護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後,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樂山大佛保護管理機構應當根據規劃要求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對經營活動實行總量和區域控制。

  同時,該條例還寫明,市中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樂山大佛保護範圍內經營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加強審核和監督管理,保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來源:封面新聞    | 撰稿:杜卓濱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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