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有網友爆料稱,自己兒子在南昌二十八中灣裏實驗學校某班就讀,班主任為了班上成績排名,要求多名差生放棄中考,並稱中考不到290分,就不給發畢業證。當晚,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就“江西某中學學生疑似被老師要求棄考”的情況發佈通報。通報稱,“經初步核查,視頻中反映的學生為我市灣裏實驗學校初三學生,班主任暗示其棄考情況基本屬實。”
南昌教育發佈截圖
6月19日,南昌中考的最後一天,潮新聞記者先後聯繫了南昌市教育局以及南昌市灣裏區教科體局。南昌市教育局工作人員表示,有同事説在調查這個事情。南昌市灣裏區教科體局的工作人員則表示,灣裏實驗學校確實歸他們負責,但並不清楚有相關投訴。
隨後,爆料人高先生告訴潮新聞記者,學校已經聯繫他,正在協商處理方案,“學校的解決方案提了一下,但是不切實際。”高先生並不認可學校提出的解決方案,他表示目前還在和家人商量具體的解決方案,等確定好後會與學校協商。不過,高先生坦言,還是希望這件事能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現在孩子身心方面都有受到影響。”當天,潮新聞記者也撥通了高先生兒子班主任老師的電話,但很快就被挂斷。
此前,高先生接受潮新聞記者採訪時介紹,小兒子在南昌二十八中教育集團灣裏實驗學校讀初中,“6月17日開始中考,我以為孩子參加中考,所以晚上問他考怎麼樣了,他支支吾吾,我就感覺不對了。”
在高先生的追問下,小兒子錶示,自己並沒有去考試,“他説老師跟他私底下溝通,讓他不要去參加考試了,説如果參加考試,考到290分才能拿到畢業證,否則就拿不到畢業證,但是不參加中考的話,就直接給發畢業證。”
6月18日,高先生聯繫上另外兩位有相似遭遇的家長,他們也都在班主任給出上述説辭後,沒有讓孩子參加中考。根據高先生與其他家長的聊天截圖顯示,有家長表示,班主任提出建議説,“不考才能拿畢業證。”高先生和兩位孩子家長也表示,雖然知道自己家孩子學習成績不好,但孩子沒能參加中考,心裏屬實不好受。
兩位家長聊天截圖(左)家長和班主任聊天截圖(右) 來源:受訪者
高先生直言,其實在中考前,班主任就曾“暗示”過高先生,希望其考慮讓兒子讀一年中專過度。高先生回憶,自己當時明確回復説,考試完自己會去找學校。高先生坦言,自己和愛人都在外省工作,小兒子一直由家裏老人照顧,孩子成績也確實不怎麼樣,但是參加中考是孩子的權利,“他考得好還是差,那是他自己的事情,我們沒有辦法左右,但還是要給孩子一個機會。”
此外,高先生提出質疑,他曾為兒子報名參加中考,但一直不清楚繳費之類的事情,“當天知道孩子沒參加中考,我就找班主任對質,她説我沒報名,我發截圖給她,説報過名了,她就説沒繳費。”高先生表示,繳費的事情確實沒有收到老師的通知。
就中考報名一事,潮新聞記者撥打了南昌市考試院初、高中學考諮詢電話,接線工作人員表示學校會通知家長中考報名,報名成功後,經過審核,通過後會有一個繳費通知,在規定時間段內繳費就行,“學校班主任會通知,同時也可以關注微信公眾號,會有文章推送時間。”而就中考考不到290分,就拿不到畢業證?該名工作人員明確表示,什麼情況下可以拿到畢業證,還是要看學校的情況,“這個要問學校。”
就班主任“暗示”差生不要參加中考,才會發畢業證一事,潮新聞記者採訪了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他表示:“雖然學校有權通過學業考核結果決定是否頒發畢業證,但無權阻止學生參加考試。”付建稱,如果學生成績可能不達標,學校和老師應當及時告知可能出現的後果,由學生和家長自主決定,並對選擇結果負責。“校方為了班級成績排名,阻止差生參加考試,侵犯學生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
根據我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産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付建認為,考試作為義務教育的一部分,同樣受到法律保護,學校和老師的做法侵犯了學生的合法利益。對此,學生家長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門舉報投訴,對學校存在的不規範行為進行整改,同時賠償學生和家長遭受的財産損失。
來源:潮新聞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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