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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這項工作!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意見
發佈時間 | 2023-06-15 08:28:14    

   近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加強新時代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該《意見》是消防改革轉制以來,全省首個關於消防安全工作的省政府規範性文件。

  《意見》提出,到“十四五”末,有效管控較大以上火災能力明顯提高,重特大事故處置能力顯著提升,全省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年度十萬人火災死亡率低於0.047。

  精準防範化解消防安全風險、加強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意見》提出多項重點舉措,主要內容一起了解↓↓

  健全消防安全責任體系

  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監管責任

  將消防安全納入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內容。組織開展消防工作督導,將消防安全履責情況作為對政府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考核、有關人選考察的重要內容。

  加強消防監管力量建設

  充分發揮各級消防安全委員會作用。各級消防救援機構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承擔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用好考核巡查、督查檢查、會商研判、警示約談、掛牌督辦等措施,推動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鄉鎮(街道)要明確具體承擔消防相關工作的機構,加強消防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確保事有人幹、責有人負。各地結合實際,將違法行為易於確定、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實施便捷有效的消防行政處罰權委託或授權鄉鎮(街道)處理。

  精準防範化解消防安全風險

  強化風險隱患常態治理

  嚴格落實重大火災隱患立案銷案、掛牌督辦和公佈制度。消防救援機構聚焦火災多發頻發的行業領域、火災風險較高的單位場所重點開展消防監督檢查。

  鼓勵、引導公眾聚集場所和生産、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鼓勵保險公司承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加快重點場所改造升級

  結合城市更新提升,改善城鄉接合部、城中村、老舊小區、自建房、出租房、園中園、廠中廠等重點區域場所消防安全條件,因地制宜增設電動自行車“充、停、換”場所,集中開展違規住人的生産經營性場所防火分隔改造和防盜窗整治。

  深化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分級分類組織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風險評估,落實火災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將老舊高層住宅改造納入民生實事等內容,重點解決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和外墻保溫材料等方面突出問題。

  2023至2025年,全省每年改造提升100個以上影響公共安全的高層住宅小區。

  加強消防通道建設

  持續推進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建設部門嚴格督促建設、設計、施工等單位落實消防車通道、登高操作場地、消防救援口的標識設計、施劃工作。通過技術改造等方式對城市道路限高、街道(公園)隔離裝置等障礙設施進行處理,確保緊急情況下消防車通行。

  優化消防安全營商環境

  創新消防監管模式

  推行“綜合查一次”聯合執法機制,將消防事項納入相關領域執法監管“一件事”。優化“雙隨機”抽查模式,強化消防風險評估和行業信用評級結果應用,實施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對風險等級低、信用評級高的企業降低抽查頻次,做到無事不擾。

  加強宣傳教育服務

  行業部門每半年開展不少於1次消防宣傳集中教育。持續推進消防宣傳教育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活動,2023至2025年,每年建成不少於100個試點單位。

  完善消防安全隱患舉報獎勵機制,推廣“隱患隨手拍”應用,鼓勵公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消防安全培訓服務,企業、單位和群眾可線上預約免費消防安全培訓。

  提升數智防控水準

  深化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數字技術應用,提升消防安全精密智控、精準防範水準。依託一體化智慧化公共數據平臺,建設省市縣三級智慧消防數據倉。2024年底前建成省級消防安全風險防控和救援指揮平臺。

  加強火災事故調查處理

  規範組織調查程式

  ·發生造成人員死亡或者産生社會影響的一般火災事故的,由事故發生地縣級政府負責調查處理;

  ·發生較大火災事故的,由事故發生地設區市政府負責調查處理;

  ·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的,由省政府負責調查處理。

  調查處理過程中事故等級發生變化的,由相應政府及時調整成立調查組。

  上級政府認為必要時,可以組織調查處理由下級政府負責調查處理的火災事故。上級政府或者消防安全委員會認為必要時,可對由下級政府組織調查處理的火災事故進行掛牌督辦。

  加強整改落實評估

  較大以上火災事故調查報告批復結案後一年內,由負責組織調查處理的政府或授權本級消防安全委員會成立評估組,組織開展防範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工作。

  加強綜合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建強特種災害救援專業力量

  依託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動專業支隊建設省大灣區應急救援平臺(省本級),在杭州、寧波、溫州、金義四大都市區分別建設1個應急救援平臺(省級區域),其他地區結合實際建設本級應急救援平臺。

  加強消防人才培育

  省本級、各設區市結合實際建設升級火災撲救、化工事故處置、水域救援、高空山嶽救援等場景的綜合應急救援訓練基地,按標準配備模擬訓練設施、車輛和裝備,提升消防職業技能素質。

  加強消防行業人才培育,納入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消防行業工種納入急需緊缺人才引進目錄,鼓勵委託省內高校培養消防相關人才,支援消防關鍵技術和先進裝備的研發應用。

  構建統一高效指揮體系

  依託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省市縣三級重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2024年前完成關鍵通信裝備配備並投入使用,滿足颱風、洪澇、雨雪冰凍等特殊災害情況下通信保障需要。

  此外,《意見》提出,加強城市消防站點功能建設,新增或升級一批消防救援站點。結合城鄉現代社區服務設施提檔升級工程,按標準建設小型、微型消防站和志願消防隊,有條件的鄉鎮(街道)建設區域型微型消防站。

  各地將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全額保障,並盡可能提高其工資待遇,加強執勤補助保障,享受高危行業待遇。

  政府專職消防員可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享受優先優待政策,連續工作滿12年退出的,政府可予以安排工作。鼓勵支援政府專職消防員參加各類在崗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對具有相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的政府專職消防員,在合同期滿後,可以作為社會消防從業人員優先推薦從事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工作。

  《意見》強調,各地要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將《意見》重點措施任務完成情況納入測評、巡查,對工作推進情況進行檢查,加強跟蹤分析督辦。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來源:中國網    | 撰稿:浙江發佈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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