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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利14元,被罰10萬元?福州最新裁定
發佈時間 | 2023-06-13 17:19:28    

  獲利14元

  2次罰款合併10萬元!

  福州一名老農因為銷售不合格芹菜

  領了天價罰單!

  此事引來熱議

  近日,閩侯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老人銷售芹菜被檢出不合格

  2019年9月11日,家住閩侯的陳依伯出門路過隔壁王大姐家的菜地。

  “老陳,今天的芹菜特別‘水靈’,要不要帶一點,你拿去批發市場,保證馬上就能出手。”王大姐爽朗地攀談道。

  最後,陳依伯花了122.5元買下這70斤芹菜。

  隨後,拉著70斤芹菜的陳依伯來到某蔬菜批發商行,以每斤1.95元的價格將芹菜都賣給了蔬菜批發商行,轉手賺了14元。當天,百里之外的某便民超市從該蔬菜批發商行採買了一批果蔬,其中就包括陳依伯賣給商行的7.5斤芹菜。

  隔天,該超市當地的市場監管局在日常監督執法中,抽檢了該批芹菜,經送檢,發現毒死蜱項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該批次芹菜檢驗結論不合格。

  獲利14元共計被處罰款10萬元

  2021年2月8日,陳依伯因涉嫌銷售不合格芹菜被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立案調查。這時,他才知道自己“闖了禍”,一時間慌了神。

  市場監管部門于2022年4月22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採納了陳依伯的立功表現行為,責令陳依伯改正並對其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4元,處以罰款5萬元。

  一籌莫展的陳依伯沒有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也沒提起訴訟。因其未主動繳納罰款,市場監管部門于2022年12月19日依法向陳伯催告,督促陳伯及時繳納罰款5萬元並加處罰款5萬元。

  經催告,陳依伯無力履行,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2月14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政處罰及加處罰款等。

  “小過重罰”引發社會關注熱議

  一時間

  陳依伯賣芹菜賺了14元

  被罰款5萬元的事

  也引發街坊鄰居的討論

  “就賣了這一回,罰得也太重了,誰能想到這菜不合格啊。”

  “這芹菜也沒有吃壞人,為啥非得要罰啊?”。

  “毒死蜱是一種殺蟲劑,具有一定毒性,肯定會影響健康安全,而且已經按照最低標準5萬元處罰了”。

  法院:處罰畸重,不準予強制執行

  閩侯法院經審理認為,陳依伯並非職業菜販,係首次違法,案涉不合格芹菜貨值136.5元,獲利僅14元,金額顯屬較小,其本人並不知曉銷售芹菜不合格,且案發後陳依伯能夠配合調查,如實説明不合格芹菜來源,積極舉報他人無照經營,具有立功行為,應當依法予以減輕或不予處罰、市場監管局作出“處以罰款五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處罰畸重。且在行政程式方面,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2月8日予以立案調查,于2022年4月22日作出案涉《行政處罰決定書》時也已超過法定辦案期限,程式亦違法。故對市場監管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裁定不準予強制執行。

  隨後,市場監管局提出復議申請,二審法院裁定駁回復議申請,維持原裁定。

  得知結果後的陳依伯也最終松了一口氣。這件事告一段落,但對陳依伯來説仍是一次深刻的教訓。 

來源:福建日報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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