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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元買到演唱會“柱子票” 體驗大打折扣代價誰承擔?
發佈時間 | 2023-06-10 09:38:13    

   花1599元去現場看演唱會,卻被4根大“柱子”遮擋住視線……幾天前,梁靜茹歌迷集體發起維權的事件,鬧上了熱搜。歌迷稱自己花千元購買了梁靜茹上海演唱會的門票,到現場後才發現,從座位看向中心舞臺,視線完全被豎立在場區的柱子遮擋住。即便有人購買的是內場區第一排的高價座位,仍舊躲不開柱子的“干擾”。消費體驗大打折扣,於是他們聚到一起,向主辦方提起了“退票”申請。

  看歌手變成看柱子 主辦方把“責任”推給消費者

  根據主辦方發佈的消息,5月20日,梁靜茹在上海梅德賽斯賓士文化舉辦的演唱會,是她在國內開設的“首站”。

  阿水(化名)和朋友都是“95後”,從小喜歡梁靜茹,屬於聽著她的歌長大的一代。所以在拼手速搶到演唱會門票的時候,她很是興奮。而且,搶到的還是1599元內場票,第一場第一排。但到了現場後,她們才發現,“柱子太大了,能從第一排擋到最後一排,越往後,擋到的範圍越大。如果你不幸買到5層看臺的位置,那就只能自認倒楣,因為只能看到梁靜茹的下半身。”

  從觀眾現場拍攝的照片和視頻中可以看到,梁靜茹上海演唱會的現場舞臺設置採用的是“四面臺”。舞臺處於場館正中央,四週可以坐滿觀眾。相比“三面臺”,設計“四面臺”一方面可以增加觀眾席容量,另一方面方便每個角度的觀眾“無死角”觀看演出,但是在梁靜茹上海演唱會這場,四週架起了“大柱子”,造成不少觀眾的視野被遮擋。

  阿水介紹,除了四根大柱子,舞臺頂層還有一塊燈光裝置,將歌手所處的空間壓得更加狹小,以至於購買到高層座位的觀眾根本看不到歌手本人,只能看“布景”。

  當阿水把經歷發到社交平臺後,很多人跑過來抱怨,她才意識到,這是一個實打實的消費“坑”。

  6月8日,阿水向記者反映,她所在的維權群,陸陸續續收到了票務方“不予退票”的通知。

  她不能接受的是,主辦方和票務方將“代價”“損失”和“責任”全部推到了消費者的頭上——事先並未告知消費者購買的票是“柱子票”,價格沒有優惠,開場後沒有工作人員幫助調座位,藝人方面連一句道歉都沒有。

  “我覺得最主要的是,開票的時候,應該告訴我,哪怕票後面帶括弧説明,標注‘不良視線’的提示,那起碼我還能做好心理準備,決定要不要去搶。”阿水説。

  演唱會“柱子票”情況並不少 主辦方賣票時為何不標注

  目前,阿水所在的維權群人數超過了400名,其中一部分網友是圍觀者。群主江先生告訴記者,因為不滿“柱子票”演唱會的消費體驗,還有另外400多名網友組建了另一個維權群,“截至5月31日,我們實際以問卷表格形式收到的維權人數,是480+,無一人維權成功。”

  5月20日那天,江先生是和愛人一起去參加的梁靜茹演唱會,從浙江台州一路奔赴到上海。“那天算是個特殊的日子,我們是梁靜茹的歌迷,人生第一場演唱會看的也是她的。那一天選擇去上海看她,對我倆來説,意義非凡。”

  當時,他其實並沒有搶到入場票,而是加價1000元通過購買邀請函進入,兩張花了4600,“到場看到位置後,心真的碎了。”

  和阿水不一樣,江先生第一時間就意識到這種安排對消費者來説,並不合理,所以在開場前,他就去找了現場的工作人員,但最終被告知:不能換位置,沒有那麼多空位,“他讓我們站在後面看,不要佔著安全通道。”

  就這樣,出於對偶像的喜愛,江先生和愛人選擇暫時忍下怨氣,聽完了這場有瑕疵的演唱會,“我所處的位置,全場幾乎2/3的時間看不到歌手本人,背影看得最多。”

  記者在社交平臺搜索發現,觀眾對“柱子票”不滿的情緒正在蔓延,劉若英北京演唱會、張信哲上海演唱會……都有觀眾發出微詞,“怨種視角,主辦方拿這種座位出來賣,又不寫清楚備註,良心不會痛嗎?”

  律師分析 瑕疵座位,應該事先告知消費者

  對於這場有瑕疵的演唱會,阿水希望最後能得到主辦方的全額退票補償,“因為維權花費的時間和精力,真的很多。”

  江先生得知,5月20日後,梁靜茹在5月21日,又在上海舉辦了第二場演唱會。主辦方和票務方沒變,但是,部分購買到“柱子票”的觀眾,在進場前知曉了他們的瑕疵消費經歷,提前與主辦方聯繫,獲得了全額退票的補償,或是換到了視野不受影響的座位。

  他希望主辦方能儘快公佈退票區域的工作圖,確定一個退款比例方案。然而,讓他感到氣憤的是,哪怕是在上海消保委介入後,主辦方都沒有給出直接的回應和解決方案。

  根據梁靜茹演唱會海報顯示,此次上海會場的舉辦方是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藝有限公司,全程主辦方是永稻星娛樂有限公司。6月9日,記者多次撥打兩公司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提供票務銷售的大麥網也未有回復。

  阿水無奈感嘆:現在的線下演出市場好像是這樣,明明是消費者花錢購物,最終解釋權卻一直掌握在主辦方那裏,“什麼樣的票能退?説是不符合退票要求,那這個要求到底是什麼?”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認為,演唱會“柱子票”屬於瑕疵座位,應該比其他座位票價打個折扣,而且應該事先告知消費者,讓消費者有選擇。不過因為已經聽過歌,合同已經履行完畢了,“不能退了,但可以退回部分折扣款項,觀眾出一個退票計算比例方法,主辦方也出一個,看看哪個更合理。”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良善告訴記者,就本事件而言,主辦方未將柱子遮擋視線這一事實事先告知給消費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主辦方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另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主辦方將柱子遮擋視線的座位票以正常票價出售,則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完全有正當理由要求主辦方退票。”

來源:揚子晚報    | 撰稿:孫慶雲    | 責編:盧橋輝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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