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原創 專題 新經濟 曝光臺 中國訪談 中國三分鐘 沖浪特殊資産 潮評社 溫州 紹興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廬 文娛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頁 > 要聞 新聞詳情
車主偷開被法院扣押的車輛 注意:情節嚴重或將構罪!
發佈時間 | 2023-06-07 09:09:41    

   因為拖欠工資被法院強制執行扣押車輛,男子黃某卻腦洞大開,自己去停車場把車開了回來。殊不知,這一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及犯罪。

  “張法官快來,昨天扣進來的那輛車不見了!”近日一早,用來停放扣押車輛的停車場工作人員給浦江縣人民法院法官打來電話,稱前一天法院扣押回來的一輛汽車,晚上被人偷偷開了出去。法官查看監控發現,開走車的正是車主黃某。

  黃某是浦江法院一名勞務合同糾紛的被執行人,法院判決黃某支付鄭某勞務工資37700元及利息。因黃某一直沒有主動履行,法院直接扣押了黃某名下的車輛。沒想到黃某不僅沒有到法院解決相關執行案件,反而趁著停車場工作人員休息之際,擅自將被依法扣押的車輛開了回去。

  法官第一時間電話聯繫黃某,告知黃某私自將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車輛開走,已涉及刑事犯罪,限其在一天內將車輛開回停車場,否則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我平時工作需要用車就開回來了,現在馬上開回停車場。”黃某在電話中表示不知道該行為觸犯了法律,並焦急地承諾會主動支付拖欠鄭某的工資。一小時後,停車場反饋黃某已將車開回去。

  次日,黃某又主動來到法院,深刻檢討了自己的錯誤行為。他還當場履行了部分款項,並與申請執行人鄭某達成和解,承諾剩下的分期支付。

  鋻於黃某未造成實質損失,且得到了申請執行人的諒解,近日,浦江法院對黃某作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決定。

  法官提醒,根據刑法規定,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産,情節嚴重的,將構成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産罪。作為被執行人,開走法院扣押的車輛,不積極履行還款義務,還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來源:潮新聞    | 撰稿:通訊員 宋麗萍 記者 陳貞妃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5 8189 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