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月6日是全國“放魚日”,為深化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實踐的有益探索,充分發揮“河長+檢察官+法官”生態保護協作機制的作用,今天永康市河長辦聯合市檢察院、法院等單位在永康江內開展增殖放流活動,督促1名非法捕撈水産品犯罪嫌疑人履行生態修復義務,修復因其違法行為對河流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
近年來,永康市結合實際,探索養魚治污、放流增殖、跨區整治等多元替代水生態修復形式模式,創新公眾參與方式,推動生態環境品質持續改善。例如在部分水生態案件中附帶民事訴訟部分,賠償金以增殖放流這種集體異地替代性修復方式“兌付”給大自然;通過邀請水生態受損地村委會參與愛河護河中,推動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引導違法者審視自身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後果並彌補,讓“環境有價,損害擔責”深入人心、成為社會共識。
未來,永康市將持續深化河長制,凝聚環境保護合力,護航亞運助力水生態修復。
來源:中國網 | 撰稿:通訊員 徐夢瑤/圖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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