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復試分數線的基本要求
一、學術學位
二、專業學位
注: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會計[1253]、工程管理[125601]、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和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第一門考試科目為管理類綜合能力。
三、上述兩表所列分數線(管理類聯考除外)滿足以下情況視同上線:
若單科低1分,總分相應高20分及以上;單科低2分,總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類推,單科每低1分,總分相應再提高5分,但單科不得低於基本要求5分以上且不得低於報考專業國家A類線單科基本要求,且僅限1門單科。適用該政策上線的考生,總分相應扣減後(扣減20分、25分,依次類推)計算各項排名。以下各類考生(第四條-十二條)不適用本條政策。
四、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
初試成績適用國家A線考生的復試要求參見報考院係相關規定。
五、單獨考試考生:
1.醫學院公共衛生、護理專業類別考生,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50分,滿分為3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150分,總分成績不低於310分,可參加復試。
2.工程師學院工程類別考生,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40分,滿分為15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55分,總分成績不低於265分,可參加復試。
六、強軍計劃考生:
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35分,滿分為15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55分,總分成績不低於255分,可參加復試。
七、國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不含西藏公共管理人才培養計劃),同時滿足以下成績要求的,可參加復試:
1.總分成績要求:按照所報考專業在上述兩表中學校基本分數線的總分降低3.5%;
2.單科成績要求: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50分,滿分為15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75分,滿分為2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100分,滿分為3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150分。
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同時滿足以下成績要求的,可參加復試:
1.總分成績要求:按照所報考專業在上述兩表中學校基本分數線的總分降低1.5%;
2.單科成績要求: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50分,滿分為15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75分,滿分為2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100分,滿分為3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150分;
3.申請退出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可享受按國家文件規定加分政策,考生須在復試前向報考院係提出申請。
九、西藏公共管理人才培養計劃考生:
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40分,滿分為2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80分,總分成績不低於150分可參加復試。
十、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考生:
達到報考專業國家A類線,可參加復試。
十一、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回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統考考生):
初試總分分數線可在上述兩表中學校基本分數線下降 10 分,單科線不降。
十二、 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高校學生應徵入伍服現役退役”“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的考生:
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當年統一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執行。
符合十一、十二條的考生須在2023年3月18日前把相關證明和證件掃描後發送到研究生招生處郵箱:yjsy-zsb@zju.edu.cn。
具體復試時間、地點和方式請考生及時關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和各院係官網通知。
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處
2023年3月12日
來源:中國網 | 撰稿:浙江大學微信公眾號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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