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原創 專題 新經濟 曝光臺 中國訪談 中國三分鐘 沖浪特殊資産 潮評社 溫州 紹興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廬 文娛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頁 > 要聞 新聞詳情
證明不了“我爸是我爸”?浙江公證機構想了辦法,入選司法部“減證便民”案例
發佈時間 | 2023-03-09 08:48:10    

   近日,司法部公佈“減證便民”十大典型案例,浙江省司法廳推薦的《衢州市公證機構實行告知承諾制為當事人快捷辦理遺産繼承公證業務》《公安機關實行告知承諾制為群眾辦理戶籍管理領域證明事項》兩個案例成功入選。

  證明“我爸是我爸”困擾她,公證機構用了這個辦法

  2021年6月12日,當事人林女士和其女兒龔女士到衢州市某公證機構辦理遺産繼承公證業務。

  2020年6月24日,林女士的丈夫龔某某因病在江蘇省某市死亡,其生前與妻子林女士在衢州市共有兩處房屋,一處為棚戶區改造的安置房。

  龔某某、林女士夫妻退休後,隨女兒龔女士常年在江蘇省某市居住和生活。

  因棚戶區改造安置房需領取不動産權證書,林女士回到浙江省衢州市辦理不動産權登記手續。

  但被告知因被徵遷人龔某某已死亡,需辦理遺産繼承公證後才能辦理安置房的不動産權證書。

  由於龔某某退休較早、與家人長期在外地生活,龔某某生前所在的相關單位均表示無法為龔女士出具親屬關係證明材料。

  得知上述情況後,公證機構決定,先行受理林女士繼承其丈夫龔某某遺産,及龔女士放棄其父親龔某某遺産繼承權的公證申請,當即梳理列出待證事項所需要的證明清單,並根據證明材料獲取途徑進行分類處理。

  申請受理後,公證機構與公安、民政、自然資源、銀行等單位通過數據共用及部門核查的方式獲取了龔某某的死亡資訊、親屬關係資訊以及遺産相關資訊。

  根據林女士和龔女士提供的線索,承辦公證人員專程到被繼承人住所地和相關單位進行了調查走訪,充分核實、確定龔某某死亡、親屬關係及遺産情況。

  6月16日,該公證機構為林女士及龔女士出具了公證書。

  在該起案例中,衢州市司法局通過出臺規範辦理繼承公證的一系列措施,在繼承公證業務辦理中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現以申請人書面承諾代替難以獲取的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等材料,做好公證機構與用證部門之間資訊共建共用,真正從制度層面解決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等問題,為辦理遺産繼承公證業務的當事人解決了因證明材料難以獲取帶來的煩惱。

  30分鐘,浙江人便拿到了上海的戶口簿

  2020年10月14日,原戶籍在浙江省湖州市的王女士,向上海市徐匯區漕涇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公安綜合窗口申請戶口遷入,在填寫好申請書、簽署“跨滬浙戶口網上遷移告知(承諾)單”後,僅用30分鐘,便拿到了上海的戶口簿。

  以往申請人辦理跨省戶口遷移需要往返兩地才能完成全流程辦理。

  長三角公安機關依託公安部“全國跨地域戶口遷移資訊聯網查詢系統”和“長三角警務一體化協作平臺”開展戶口遷移資訊的流轉核驗,採用戶口準遷證和遷移證告知承諾後免提交的形式,實現跨省戶口網上遷移“一站式”辦理,大大減少了群眾跨省奔波的時間和費用。

  在長三角區域試點的基礎上,公安部已在全國範圍推行高頻戶籍業務的“跨省通辦”。

  目前,浙江共取消省、市兩級證明事項202項,實現地方設定證明事項全面“清零”,成為全國地方設定證明最少省份之一,2021年、2022年兩年累計為辦事群眾和企業減免提交證明材料4315萬餘件次。

  “凡是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凡是能通過部門之間資訊共用解決的、凡是能用非證明形式替代的證明一律取消。特別是明確地方政府規章、地方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浙江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説。根據這一原則,我省通過資訊共用、網路核驗、部門核查、告知承諾制等方式,持續探索傳統“證明辦事”的替代路徑,推動政府辦事流程和資訊共用制度全面革新。

  2021年以來,浙江省公共數據平臺共用數據調用量累計達53.1億次。推行告知承諾制,對群眾辦事頻率高、風險可控的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目前累計有2171項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2021年、2022年兩年累計通過“書面承諾”為群眾和企業減少證明材料147.2萬份。

來源:潮新聞    | 撰稿:孫燕 通訊員 徐歆肄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