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尤其是部分南方地區,食用貓肉狗肉的背後已形成灰色産業鏈。有消費就會有供應端出現,所以我們想從供應鏈條控制出發來遏制這些現象。”趙皖平表示,他在今年的代表建議中,就是圍繞犬貓非法屠宰、銷售、食用以及呼籲建立食物安全追溯制度等內容進行。
為何建議杜絕貓狗肉屠宰販賣?
“食用的潛在安全隱患極大”
在今年的代表建議中,趙皖平闡述了我國應該杜絕貓肉狗肉屠宰和食用的理由。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於食用的潛在安全隱患極大。
趙皖平指出,不像普通的豬羊牛肉,中國並沒有供食用的犬貓養殖場。因此,現在市面上銷售的犬貓肉,90%以上都來自全國各地的流浪貓狗或被偷毒搶的家貓家狗。
由此,背後便逐漸形成了貓狗肉黑色利益鏈。趙皖平分析指出,因為貓狗肉多來自偷盜或捕殺流浪動物,所以是低風險、零成本,但卻有高利潤、厚回報。而這也讓偷捕、毒殺貓狗者愈發倡狂,一條畸形的貓狗肉黑色利益鏈也隨之壯大。
據各方統計評估,每年僅廣西、廣東地區的貓、狗交易數目體量驚人。趙皖平也在提案中提到:廣西玉林、柳州等地來源不明的活狗活貓,常年公開在集市現宰現賣,全年數目達到10萬——20多萬。
“這些數量龐大的貓狗肉,幾乎都無從溯源,不僅違反了食品安全法,也埋下了極大的安全隱患。”趙皖平向紅星新聞記者解釋。
紅星新聞記者查閱《食品安全法》發現,其中第42條規定,食品生産經營者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而在趙皖平看來,目前貓肉狗肉大多是直接流入屠宰餐飲食肆,來源無從追溯,安全無法保障。根據趙皖平的調查,他在建議中寫道:“在過去20年,由執法和司法部門查獲和判決的案件中,大量家犬是捕獲者用投毒方式流入狗肉産業鏈。盜狗賊用毒鏢、毒藥丸等方式進行作案。這樣含氰化物等毒物的狗肉流入市場,對吃狗肉的人和所有消費者形成食品安全重大隱患,嚴重威脅生命安全。”
趙皖平表示,我國豬、牛、羊等家禽家畜都有專門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安全保障,豬、牛、羊的屠宰也需經過國家檢驗部門的同意、獸醫部門的認可。但反觀犬貓肉的製作,卻大多來自地下活動,沒有市場監管部門的介入,安全隱患巨大,且無法控制。
為何法律未禁食仍要杜絕銷售食用?
“食用貓狗肉有違公序良俗”
實際上,在我國國家層面的現行法律中,並沒有對食用犬貓肉有明確禁止,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引發了對食用犬貓肉的爭議,其中部分人認為法律不禁止,就應該允許食用。
但在趙皖平看來:“食用犬貓肉雖然不違法,但也不安全,同樣不文明,和我國文明之邦的形象背道而馳。”
趙皖平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部分犬貓肉消費群體認為沒有法律禁止,這是應有的消費權利。同時,部分地方政府行政執法人員也將群眾反映的貓狗肉經營違法亂象,誤認為是個人飲食習慣,是合理的存在,不能以法律來約束。
對於上述認知,趙皖平均不認同。“吃貓肉狗肉其實是虐待動物的表現,違背公序良俗;而對狗貓肉的販賣行為則係非法經營,應當堅決予以取締。”
在趙皖平擬提交的另一份《關於將善待動物納入文明城市評比標準的建議》中,他也提到:犬和貓作為伴侶動物,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人濫食的習慣,將其端上餐桌形成了黑色産業。在非法囤積、販運、販賣、屠宰過程中,其無法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不僅如此,還造成跨省盜、搶貓狗的犯罪活動成風,違背公序良俗。
此外,趙皖平也指出,根據國家農業農村部2013年4月出臺的規定,要求必須一犬一證、一貓一證,並加強貓和犬産地檢疫監管。但當前部分省市的犬貓攤檔,仍在市場內接單,市場周邊分車交易逃避檢疫,仍有易感染狂犬病和攜帶其他疾病的動物進入市場。這也同樣有違國家法律法規。
為何同樣是動物豬羊牛肉不被禁食?
“經幾千年馴化主要功能歸為食材”
在對貓狗肉是否應該食用的爭論裏,部分人也曾質疑,既然不能吃貓狗肉,那為什麼能吃豬羊牛肉?如果對貓狗肉的獲取、屠宰和銷售進行監管規範,那麼食用貓狗肉是否也應該變得合理?
趙皖平回應上述觀點時表示,並不是加強監管就應該允許貓狗肉的屠殺和消費,因為這種行為與食用煮羊肉並不相同。
他表示,豬、牛等牲畜經過幾千年馴化,其主要功能已歸為人類的食材。但貓、狗卻並不是向這一功能演化,更多的意義在於帶給人類陪伴等精神層面的需求。趙皖平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其看來,貓、狗作為人類忠誠伴侶,更多是發揮對人類的情感作用,但豬、牛、羊等則更多是滿足人類生存,給人類提供食物的功能,二者功能不一樣。
呼籲禁食貓狗肉建議怎麼做?
“對違法從事貓狗肉經營者追究刑責”
事實上,在“禁止食用貓狗肉”的探索上,深圳已經邁出了第一步。2020年3月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要求從同年5月開始禁食貓狗肉,違者將被處以貨值30倍的罰款。
在趙皖平的建議裏,他也同樣規劃了多條可嘗試的路徑:其一,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貓狗肉屠宰銷售和消費行為。他建議,應從國家層面加強管控,國務院牽頭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公安部、交通部、工商部聯合發文,加強對活體貓狗販運和交易的監管。
同時,切實執行現有的貓狗産地檢疫規程,授權公安部門加強對販運貓狗動物車輛的扣查,並依法查處違法販運人及貨主,並由公安部介入調查市場販賣活體貓狗,以杜絕貓狗進入非法屠宰窩點流向餐桌。對監管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其瀆職責任,並追究直接領導人責任。
其二,加大監督力度禁止以伴侶目的和工作目的之外的犬貓交易。各級地方政府牽頭各行政執法部門聯合執法,全面取締貓狗及其肉類的不法交易市場、私屠點、餐飲食肆,使嚴懲重處成為食品安全治理常態。對公眾進行食品安全普法,公開舉報電話,發動群眾監督作用,共同打擊貓狗肉違法經營行為,並嚴厲制裁濫殺濫捕虐待動物行為。
其三,禁止非法交易,完善食用動物産品品質安全追溯制度。建立“飼養場到餐桌”全過程監管機制的重要舉措,持續提升品質安全監管能力、落實生産經營主體責任、增強食用動物消費信心。對故意違反《食品安全法》從事貓狗肉經營的經營者,追究刑事犯罪責任,嚴禁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其四,杜絕社會暴力多學科聯動持續生命教育。趙皖平呼籲,在全國開展取締當街殺狗殺貓攤販的聯合行動。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將“公開傳播、售賣虐待動物視頻”歸入《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規定的“尋釁滋事”行為。
同時,進一步細化立法將動物分為野生動物、經濟動物、寵物動物、實驗動物和其他動物,明確對各類動物的反虐待措施。
“當前一些地區仍保留狗肉節,貓肉狗肉在國內還有很大的消費群體,也缺乏國家層面的禁止條例。”趙皖平表示,眼下要全面禁止或許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從深圳的實踐來看,可以為之努力和不斷呼籲。
來源:紅星新聞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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