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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元白酒堪比茅臺?158元手錶讓利11萬?忽悠式直播帶貨何時休
發佈時間 | 2023-03-02 08:59:56    

   近日,#博主稱嘎子哥賣的手機最多值999元#話題衝上熱搜榜。起因是主播謝孟偉在直播間售賣一款手機時,宣稱這款手機在某電商平臺官方旗艦店售價8999元,自己直播間僅售1999元;之後有數位博主評測後稱,該款手機用高價低配的貼牌機忽悠普通消費者,手機最多值999元,引發社會關注。

  《法治日報》記者調查發現,在當下的直播間,諸如“地板價”“宇宙最低價”“粉絲超級福利”“讓利大促銷”等宣傳語比比皆是,號稱帶貨商品只是市場價一折甚至更低,而消費者下單後卻發現貨不對板、誇大宣傳、高於市場價等問題。有網友將這一現象稱之為“忽悠式直播帶貨”。

  受訪專家建議,加大對“忽悠式直播帶貨”的整治力度,直播平臺應當將嚴重違法違規的直播行銷人員及因違法失德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人員列入黑名單,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各部門應加強聯動,依法加大查處直播行銷違法行為。

  標價售價差額巨大

  讓利銷售遭到質疑

  在當天晚上的直播中,謝孟偉展示了這款手機在某電商平臺官方旗艦店的售價8999元,然後稱在其直播間只售1999元,“這款産品,跟所有的老鐵説,嘎子不掙錢,希望粉絲收到後@咱一下,説嘎子帶的産品太良心了”。當晚,直播間賣出該款手機1.4萬多部。

  隨後,有數位博主@李傑靈發視頻稱,該款手機用高價低配的貼牌機忽悠普通消費者,認為該手機最多值999元。

  對此,@謝孟偉工作室發短視頻回應稱,直播間賣的任何一款産品保真,因為每款産品都有官方授權,保證正品;不同渠道的優惠力度不同,所以價格存在差異。

  記者近日在主播所説的電商平臺上檢索,兩家品牌方旗艦店均沒有銷售這款手機,也看不到當時主播在直播間展示的連結。其中一家品牌方自營旗艦店的客服告訴記者,店裏一直沒有賣這款手機。另一家品牌方通訊旗艦店的客服稱,“店裏現在沒有這款手機,補貨時間不確定”。

  對於主播直播間展示的連結從電商平臺上“消失”的情況,有短視頻平臺博主@侃人社稱,這可能是商家與主播的合作機,只有在主播帶貨時,商家才會把該款手機以8999元的價格上架到電商平臺上。

  記者檢索發現,在上述平臺的兩家品牌方旗艦店內,所有在售手機的價格均不超過1000元,且多是“老人機”,意味著對標用戶主要是老年人群體,其中多款手機是翻蓋和有按鍵的非智慧機。在另一電商平臺,該款手機標價為1880元。

  此事引起網友熱議後,不少數位産品測評博主在其他平臺購買該款手機進行測評,多位博主均稱這是一款高價低配的貼牌機,不僅配置低,還毫無體驗感可言。其中一則測評視頻顯示,該款手機系統廣告很多,打開一鍵加速、看日曆、手機管家甚至充電都會彈出廣告。

  還有博主爆料稱,在另一家短視頻平臺上,直播銷售一台這款手機能賺599.7元佣金,佔售價的30%。

  號稱“地板價”出售

  其他平臺售價更低

  記者調查發現,不僅是手機,白酒、手錶、電子産品、茶葉、保健品等各類産品,直播帶貨過程中均存在大量所謂“讓利促銷”“地板價”“骨折價”的情況。有的直播帶貨現場,還有一位所謂的廠家人員,與主播一人唱紅臉一人唱白臉,讓很多消費者産生“買到就是賺到”的錯覺。

  2月27日晚,在某短視頻平臺,一位主播正在直播間銷售白酒。在介紹一款酒時,廠家人員稱這款酒在商超售價一瓶600多元,給代理商的價格在260元至290元之間;接著,主播向廠家人員“瘋狂”砍價,最後以99元一瓶的價格上連結。其間,廠家人員不停念叨:這個價要虧本。主播則表示只賣2000單給粉絲福利。很快,這款酒被搶購一空。

  然而,記者在其他平臺查詢到,這款酒每瓶售價僅六七十元。

  在另一家短視頻平臺,一位主播正在直播間推銷一款“貴州***濃香型”高度白酒。主播多次碰瓷“茅臺酒”,稱這款酒是淩駕於“飛天茅臺”之上的紀念收藏酒,出廠價一箱3000多元,現在直接讓利粉絲,一箱(6瓶)只要398元,每瓶僅66元。

  “來品嘗一下普通老百姓都喝不到的高端酒。”主播吆喝道。不一會兒,這批酒就全部賣完了。

  記者觀察發現,這款酒的生産企業是某保健酒業有限公司,而非貴州茅臺股份有限公司。該商品評論區裏,不少消費者購買後都給出了差評:“碼不對,查不到對應商品,就當買個教訓了”“酒只能算是雜酒,口感如何還不知道,看外觀只能説一般”……

  記者調查發現,這種直播帶貨方式在某些銷售“名牌表”的直播間裏顯得更加離譜。

  在某平臺直播間,一款名為“瑞尼世家”的腕錶售價158元,主播稱自己每賣一塊表相當於倒貼11萬元——主播花11萬元向廠家買一塊表,再在直播間以158元的價格賣給消費者,只為讓利粉絲。主播甚至還在直播間現場給廠家轉賬。記者在直播間能聽到類似“***到賬33萬元”的轉賬提示音。

  “到貨後可以去線下專櫃驗貨,如果是真的,你就賺了;如果是假的,假一賠九,以我剛剛轉賬的價格為準,你就能獲得將近100萬元的賠償。所以,不可能是假的,表裏隨便一顆鑽石摳出來都價值連城。”主播説。

  建立“黑名單”制度

  健全投訴舉報機制

  “全網最低價”“今天在我直播間入手最划算”“某電商旗艦店賣5000元到我這兒只要800元”……忽悠式直播帶貨何時休?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段威説:“主播在直播間宣稱‘最優惠’‘全網最低價’等行為,明顯與事實嚴重不符,純粹是忽悠甚至欺詐消費者,屬於違法行為。”

  他解釋説,這些行為不僅與民法典關於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等規定相背離,也違反了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路直播行銷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電子商務法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資訊,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商家忽悠式直播帶貨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同時,上述直播行為如構成商業廣告,也違反了廣告法關於廣告不得使用‘最高級’‘最佳’等絕對化用語的規定。”段威説。

  法律很明確,為何忽悠式直播帶貨屢見不鮮?

  在北京國雙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衣海賓看來,根據《網路直播行銷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直播行銷平臺應當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服務協議的直播間運營者賬號,視情採取警示提醒、限制功能、暫停發佈、登出賬號、禁止重新註冊等處置措施,保存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但目前直播行銷平臺對此現象仍缺少投訴、監督機制。一方面,可能很多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沒有積極投訴維權;另一方面,接到投訴後,直播行銷平臺也可能沒有採取積極措施。

  “誰來監督和處罰直播平臺的消極行為,需要在立法及網路直播管理規範層面作進一步完善。”衣海賓説。

  他建議直播平臺將嚴重違法違規的直播行銷人員及因違法失德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人員列入“黑名單”,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各部門應加強聯動,依法加大查處直播行銷違法行為,強化資訊共用與協調配合,提升監管合力。還要加大案件查辦力度,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

  段威認為,網路直播帶貨等商業行為對擴大就業、促進消費、推動經濟等發揮了積極作用,為促使其發揮正面功能、防範負面影響,應努力打造一個綜合治理體系:網路直播發佈者、網路直播服務機構、網路直播平臺等經營者應強化守法經營意識,自覺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等法律規定的義務與責任;行業自律組織應主動擔當,增強規範功能,提升行業形象;相關監管部門應積極作為,形成全方位、立體式監管體系;全社會應實時參與,切實提升社會監督水準,讓違法行為無所遁形。

  受訪專家也提醒消費者要擦亮眼睛。衣海賓説,消費者應當理性消費,避免衝動性消費,可以在多個平臺進行對比後下單;要謹慎選擇直播平臺,儘量在官方旗艦店購買商品;另外,不要盲目追星,對於明星直播帶貨也要多觀察、多比較;購物後留好購物憑證等相關證據,以便發現問題後積極維權。

來源:法治日報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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