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山區26縣發展,浙江再放大招。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日前印發的《2023—2025年區域協調財政專項激勵政策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浙江面向山區26縣開展競爭性申報,將通過綜合評審擇優選取15個縣(市、區)作為區域協調政策激勵對象,給予分檔激勵補助。其中,綜合排名前10位的縣(市、區)作為第一檔,平均每年獎勵1.5億元;11至15位的5個縣(市、區)作為第二檔,平均每年獎勵1.2億元。
山區26縣高品質發展,做實“三農”底盤十分關鍵。去年以來,浙江錨定農業“雙強”、鄉村建設、農民共富三條主跑道,高水準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讓高效生態農業支撐更強勁、鄉村顏值氣質更佳、農民“錢袋子”和村集體家底更殷實。
“《方案》進一步聚焦農業‘雙強’、鄉村建設、農民共富三條主跑道做文章。”浙江省財政廳農業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方案》明確新一輪區域協調政策重點支援發展鄉村特色産業,把強村富民、抱團發展作為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促進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探索完善産業發展與低收入農戶和村集體經濟增收的利益聯結機制,支援引導有效提升公共服務普惠共用。
山區26縣鄉村振興,農業基礎設施是關鍵,農業産業是領頭羊。此次為期3年的區域協調激勵資金,將主要用於山區26縣“三農”領域的“擴中”“提低”。原則上,省級激勵資金用於“213農林水支出”科目不少於70%,其中用於涉農産業發展相關支出不低於50%。
“我們將重點支援推進山區26縣農村一二三産融合發展,延伸産業鏈,推動發展比較優勢明顯、帶動農業農村能力強、就業容量大的産業項目,形成‘一縣一業’發展格局。”該負責人説,産業項目須聚焦集中支援促進特色優勢産業發展,還要有效引導帶動社會資本加大對“三農”的投入,且單個項目投資應不少於500萬元。
記者注意到,財政獎補資金並非只“輸血”,更不會撒胡椒面。根據《方案》規定,獎勵政策到期後,省財政廳將啟動全面績效評價,對評價結果不合格或單項綜合績效指標未能達標的,將按規定扣回獎補資金。同時,省財政廳將根據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相應調整年度激勵資金額度。
來源:潮新聞·浙江日報 | 撰稿:通訊員 陸海東 王姣 | 責編:張逸彬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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