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製造”品牌建設是浙江省實施“三強一製造”戰略的核心內容,是品質提升工作的重要抓手。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通知,深化“浙江製造”品牌建設,自2023年3月20日起施行。
《通知》明確了浙江品牌培育體系更加完善、品牌競爭力全面提升、品牌影響力進一步擴大等目標。
品牌培育體系更加完善
“浙江製造”品牌培育基礎更加紮實,品牌矩陣不斷壯大,品牌培育提質拓面取得明顯成效。到2025年,實施推廣“浙江製造”標準4000項、發展內外貿産品“同線同標同質”企業2000家,每年新增“浙江製造”品牌企業300家,培育提升一批省政府品質獎企業。創建一批影響力大、帶動作用強的全國品質品牌提升示範區。
品牌競爭力全面提升
“浙江製造”的品質、標準、智慧財産權競爭力全面增強,形成一批品質卓越、優勢明顯、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世界知名品牌和一流企業。到2025年,新增主導和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30項、主導制修訂國家標準300項、認定“浙江標準”200項,智慧財産權示範優勢企業累計達到500家,全力爭創一批中國品質獎、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中國專利獎。
品牌影響力進一步擴大
以“品字標”、政府品質獎、全國品質品牌提升示範區等為主要代表的産品品牌、企業品牌、産業品牌、區域品牌體系全面形成,品牌對産業提升、區域經濟發展、一流企業創建的引領作用全面凸顯,成為助推“兩個先行”的有力支撐。到2025年,規上製造業品牌銷售佔比達到55%以上,品牌強省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浙江將通過建立“事前謀劃、事中培育、事後評價”的“浙江製造”品牌建設新路徑,改革多途徑品牌評價模式,著力把“浙江製造”品牌打造成品質卓越、技術自主、管理先進、美譽度高、競爭力強、市場和社會公認的優質浙江企業和産品的區域公共品牌。
強化“浙江製造”品牌建設事前謀劃
完善制度設計。拓寬“浙江製造”標準體系,將浙江牽頭制定的製造業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納入“浙江製造”標準培育體系。優化“浙江製造”對標評價路徑,構建以認證為基礎,自我聲明、轉認申請為補充的“浙江製造”品牌評價途徑。
加強工作指引。制定發佈《“浙江製造”標準工作指引》《“浙江製造”培育管理工作指引》《“浙江製造”認證管理工作指引》。
精準立項建庫。各地要建立“浙江製造”標準培育庫,提出研製標準申請,由省市場監管局公佈“浙江製造”標準研製計劃。推進“千企創牌”計劃,構建全省“浙江製造”品牌企業培育庫。
實化“浙江製造”品牌事中培育
明確重點導向。圍繞製造業高品質發展重點領域,發佈“浙江製造”標準研製指南。統籌“浙江製造”品牌與“三同”産品、綠色認證産品、“老字號”歷史經典産品、世界級領軍企業、高市值上市企業、單項冠軍企業、隱形冠軍和“小巨人”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和“415X”先進製造業集群等培育工作協同。
提升“浙江製造”標準研製品質。標準起草組一般由同類和上下游企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機構等方面專家組成,研製週期一般為6個月。
做實“浙江製造”品牌培育。各地要圍繞“浙江製造”培育庫內的企業和産品,實施品質提升診斷方案,組織開展對標達標提升行動。對不符合培育標準或三年培育週期內沒有實質性培育成效的企業,予以調整退出培育庫。
優化“浙江製造”品牌事後評價
規範“浙江製造”標準評審。組織“浙江製造”標準技術審評,經審核通過後公佈“浙江製造”標準認定清單,賦予標準登記號。
優化“浙江製造”評價認定。及時制定發佈“浙江製造”認證實施細則,支援企業走“標準+認證”之路。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採取“標準+自我聲明公開+信用保證(監管)”品牌認定模式。
促進“浙江製造”認證減負增效。優化提升“浙江製造”認證現場審核品質和效率,加大認證採信和互認力度,為企業減負。推進“浙江製造”認證與“上海品牌”“江蘇精品”等認證結果採信互認。
提升企業品牌創建能力
發揮企業主體作用。鼓勵企業制定中長期品牌發展規劃,培育品牌,經營品牌,延伸品牌,擴大品牌産業鏈和品牌經營規模,做大做優做強品牌。對創新能力強、品質效益好、帶動能力強的企業,積極培育創建“浙江製造”品牌。
全面加強企業品質管理。實施“千爭創萬導入”活動,引導企業牢固樹立“品質第一”的理念,推動培養企業首席品質官、企業標準總師等人才,用好卓越績效、精益生産、品質持續改進等先進生産管理模式和方法,提升計量、標準、認證和品質管理水準。鼓勵企業對標國際先進水準,大力開展品質比對、品質攻關,全面提升産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産品服務等水準,提高全要素生産率。
全面強化品質技術創新。引導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建立技術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等創新研發平臺,加快開發核心技術,推進技術成果轉化,注重創新成果的標準化和專利化,努力形成自主智慧財産權和自主品牌。引導企業加強産品設計、文化創意、技術創新與品牌建設融合,不斷提高産品、服務檔次和附加值。
強化“浙江製造”品牌管理和跟蹤問效
完善品牌管理制度體系。規範並公開“浙江製造”品牌建設全過程環節事項和操作要求。完善“浙江製造”管理數字化平臺。
加強“浙江製造”品牌建設績效評估。適時廢止使用率低、産業需求差的“僵屍”標準。建立“浙江製造”企業新産品替代舊産品模式。
強化“浙江製造”認證活動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認證實施要求的細則組織修訂,對嚴重違法違規、失信認證機構及獲證企業依法予以清退。
《通知》還提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向企業提供以品牌為基礎的商標權、專利權等質押貸款;適時組織對“浙江製造”企業培育成效進行評估;將品牌工作納入政府品質工作考核等保障措施。
來源:浙江發佈 | 撰稿:辛文 | 責編:張逸彬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