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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小扶微 提振信心 浙江為中小微企業立法
發佈時間 | 2023-01-17 09:00:55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

  1月16日,浙江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審議並全票通過了《浙江省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於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小企業能辦大事。在全力拼經濟的關鍵時刻,對浙江近300萬中小微企業來説,這次立法是定心丸也是大禮包。它一方面為保護中小微企業合法權益、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做了保障;另一方面,為其創業創新、加快專精特新發展、在高品質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中大顯身手提供扶持。

  助小扶微,提振信心。“《條例》的出臺,有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説。

  為何立法

  中小微企業好,

  浙江經濟才會好

  為中小微企業立法,為什麼?只有中小微企業好,浙江經濟才會好。

  截至去年11月底,浙江中小微企業數已達298.88萬家,數量位列全國第三,佔到全省企業總數的99%。廣大中小微企業,是吸納就業的主力軍,它們在促進經濟增長、推動技術創新、保障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回頭看,中小微企業的成長史,就是浙江經濟的發展史。

  很多大家耳熟能詳的浙企浙商,無不是從草根、小微開始——給人修鞋的南存輝、替人拍照的李書福、代銷汽水冰棍的宗慶後,還有阿里巴巴,也是18個年輕人在一間小辦公室裏創業起步的……

  多年來,浙江竭力為中小企業創造適宜的發展環境。早在2006年,浙江就制定實施了《浙江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10餘年間,它護航了眾多浙江中小企業的發展壯大。

  歷史證明,浙江經濟的輝煌,離不開中小微企業。它們是浙江的底氣和特色所在。

  再看當下,浙江中小微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新的問題和挑戰,亟待立法解決。

  比如,比中型、小型企業規模更小的微型企業,它們佔總體企業數量的84%。疫情三年來,抗風險能力最弱的它們受到的衝擊最大,如何保障數量眾多的微型企業的權益,更精準地幫助其渡過難關、扶持其健康成長,這是一個課題。

  同時,一些中小微企業遭遇成長煩惱,參與市場競爭沒有得到公平待遇,遭遇“玻璃門”“彈簧門”;在研發創新、技術提升關口,缺少有力的支撐。

  有問題,也有探索。近年來,浙江各地在促進中小微企業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一系列可推廣、可複製的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的經驗。比如,支援中小微企業園建設,通過數字化改革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等。

  “這些經驗有必要通過制定《條例》加以總結固化和提升。”省經信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朝前看,浙江有高品質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新使命。廣大中小微企業,是推動浙江經濟高品質發展重要的切入點和突破口。中小微企業成長了,高品質發展的蛋糕才能做大。

  “實現共同富裕,最終要靠市場主體強起來。市場主體強,浙江經濟才能強起來,浙江老百姓才能富起來。”《條例》主要起草人之一、省經信廳中小企業與民營經濟處處長應雲進説,浙江要實現高品質發展,需激發中小微企業活力,培育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隱形冠軍、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

  這次立法,兼顧當下和長遠,為中小微企業的長期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如何突破 四大亮點,優化經濟生態

  《條例》分十章六十五條,包括創業扶持、創新推動、市場開拓等專門章節。《條例》以當下中小微企業面臨的問題為導向,同時著眼未來。這其中,有四大亮點非常值得關注。

  《條例》中,一個“微”字,分量不輕,也是亮點所在。和其他省份相比,浙江出臺的《條例》,名稱中多了一個“微”字。微型企業單個看,塊頭很小,在工業領域指的是從業人員少於20人或年營業收入少於300萬元的企業;在零售業是從業人員少於10人或年營業收入少於100萬元的企業……但總體數量非常龐大。

  如果把健康的經濟生態比擬為森林,那麼森林中既要有參天大樹,也該有為數眾多的小草、灌木。無小微,無生機。《條例》針對小型、微型企業數量多、初創期抗風險能力弱的特殊性,在創業輔導、擔保貸款、生産經營場所等方面,予以了特別的扶持。

  《條例》特別支援中小微企業,高起點創業,也讓人驚喜。如今,越來越多高學歷、高職稱、高技能的高層次人才參與創業。這個“三高”創業群體,為科技創新成果轉化,高新技術成果孵化,帶來新的活力。

  比如,許多科研人員關注的離崗創業問題。《條例》規定,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辦中小微企業或者在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的,按照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保留人事關係。科研人員離崗創業期間,享有與所在單位在崗人員同等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崗位等級晉陞的權利,不佔所在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這解決了許多科研人員的後顧之憂,更能激發他們的創業熱情。

  《條例》培育扶持中小微企業,重點是推動它們向專精特新邁進。過去,有人將在浙江生長的大量中小微企業,比喻為“草根經濟”。通過改革、立法,解開這些企業身上的制度性藩籬,及時給予它們培育扶持,使其朝“專精特新”發展,草根裏也能長出“參天大樹”。

  “真是一場及時雨。”省政協委員、杭州微策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楊蓉説。她注意到《條例》在創新推動方面力度很大,在創新推動章節足足規定了9條,特別是大篇幅提到科技轉化,還有推動中小微企業與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合作,對未來發展會有很大幫助。

  《條例》導向明確,中小微企業發展最終目的是為了推動“協調”。高品質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重點在縮小三大差距。促進中小微企業健康成長,有利於促進就業,帶動城鄉居民增收,推動區域協調發展。

  《條例》對山區26縣和海島縣的中小微企業,作了專門的政策傾斜,這讓《條例》有了濃濃的“共富味”。比如,《條例》規定,行業骨幹企業在山區、海島縣(市、區)投資,帶動協作配套的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有關投資項目將被優先列入省重大産業項目庫。

  這些激勵舉措,將有力推動山區、海島縣中小微企業的發展。

  《條例》為浙江中小微企業的全生命週期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也表明瞭,浙江將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作為長期發展戰略,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

  如何實施 不折騰不反覆,釋放政策疊加效應

  隨著《條例》審議通過,省人民大會堂裏,響起了持久的掌聲。掌聲,為決策響起,也為仍在不懈拼搏的浙江中小微企業鼓勁。

  疫情三年,企業難,中小微企業更難。省人大代表、原野農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星濤按下表決器後感慨萬分,“2022年過去了,有些小企業的朋友,只幹了一個季度。”李星濤代表説,小微企業抗風險能力弱,外部環境的細微變化,也會對企業造成重大的影響。

  法治,是最基本最可靠最穩定的保障。“《條例》出臺給廣大中小微企業打了氣。”李星濤代表説,企業家們期盼一個更尊重法律、更尊重規則,更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

  目前,我省已啟動優化營商環境“一號改革工程”。紙面上的政策舉措,還需要一項項行動來落實。在省人大代表、溫州市工商聯副主席蔣孟有看來,《條例》更多的是方向性的指引,在實施過程中,還會面臨具體問題。後續還要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保障。企業家們也要行動起來,依法依規增強自身的競爭力。

  “我們溫州年年有颱風,企業就像陸地上的樹,有倒下的,但生存下來的卻更強壯了。”蔣孟有代表説,法律和政策,是企業成長中必要的陽光和雨露。中小微企業要有清醒的認識,把根扎得更深,增強自己的核心競爭力。

  《條例》如何更好地實施?省人大代表、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長范柏乃説,這一段時間來,浙江出臺的相關政策很多,禮包很大。

  他認為,各地在實施《條例》的過程中,要做好政策的系統整合,發揮疊加效應,充分釋放紅利。比如,《條例》中著墨頗多的數字賦能中小企業的問題。這兩年來,浙江通過數字化改革已經形成“産業大腦+未來工廠”的模式,許多地方也初步建起了産業大腦。

  “當下實施《條例》的重點,不是另起爐灶。而應通過市場機制,充分利用好現有産業大腦,共用數據資源,讓更多中小微企業接入,提升産業鏈現代化水準。”范柏乃説。

  不折騰、不反覆,尊重市場規律,更多中小微企業會在法治護航下,戰勝風雨,向陽生長。

來源:浙江日報    | 撰稿:施力維 夏丹 蔣欣如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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