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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學每校至少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
發佈時間 | 2024-01-15 09:50:55    

   記者從北京市教委獲悉,近日北京市教委印發了《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中小學校學生心理健康工作行動計劃(2023—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行動計劃》提出,中小學每校至少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要將心理健康教育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初高中畢業年級應針對性安排考前心理輔導、心理減壓等教育內容。

  每學期至少組織1次面向全體教職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訓

  《行動計劃》提出,中小學每校至少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學生規模500人以上的學校,集團化辦學、一校多址辦學的學校,應適當增加專(兼)職心理教師配備,確保每個校區至少有1名心理教師。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學活動和心理輔導要計入工作量。建設市級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研隊伍,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教研製度和心理健康教育視導機制。各區要配齊配強專職心理教研員,建立教研培訓長效機制,支援有條件的學校建設心理教研組,不斷提高心理健康工作科學化、專業化水準。

  《行動計劃》提出,要建立以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為骨幹、全體教職工共同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要提高班主任教師的心理健康工作支援能力,中小學要在班主任及各學科教師崗前培訓、業務進修等各類培訓中,將心理健康教育作為必修內容予以重點安排,每學期至少組織1次面向全體教職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訓。

  初高中畢業年級應針對性安排考前心理輔導、心理減壓等教育內容

  《行動計劃》提出,學校要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按照年級全覆蓋的要求,將心理健康教育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小學階段四年級及以上、初高中非畢業年級心理健康教育課不少於每兩周1課時,初高中畢業年級應針對性安排考前心理輔導、心理減壓等教育內容。心理課時可以與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班團隊會等課時以及課後服務統籌使用。在新生入學、畢業升學、期中期末考試前後等重要時間節點要加強針對性教育引導,解答學生心理困惑。加強生命教育和青春期教育,促進學生身心和諧發展。

  《行動計劃》提出要堅持預防為主、關口前移,定期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測評。各區教委要設立或依託專業機構,牽頭負責組織區域內中小學開展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監測工作,每年面向小學高年級(四年級及以上)、初中、高中開展1次心理健康測評。按照“一人一檔”要求,建立學生心理健康狀況電子檔案,做好全過程的跟蹤監測。加強測評數據安全保護,防止資訊洩露。

  班主任每學年對每名學生至少開展1次家訪

  《行動計劃》提出要通過家長會、家訪、線上溝通等多種方式,向家長及時告知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引導家長關注學生身心健康。積極創新日常溝通途徑,通過家庭聯繫冊、電話、微信、網路等途徑,保持學校與家庭的常態化密切聯繫,幫助家長及時了解學生在校日常表現。認真落實家訪制度,學校領導帶頭開展家訪,班主任每學年對每名學生至少開展1次家訪。

  要完善“全程超前伴隨式”家長培訓體系,鼓勵學校開展常態化、高頻次的家校協同活動,向家長積極宣傳科學教育理念、重大教育政策和家庭教育知識,回應家長普遍關心的問題。原則上每學期面向家長至少開展1次心理健康知識教育。

  《行動計劃》提出,2025年年底前北京市中小學校要落實心理健康工作主體責任,成立黨政主要領導牽頭的心理健康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情況,並將其作為健康學校建設的重要內容。同時開展中小學心理健康工作實驗區、實驗校建設,形成一批可學習、可借鑒、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和有效做法。

來源:中青報    | 撰稿:樊未晨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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