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型高校發展進入“快速通道”。浙江省教育廳3日發佈《浙江省支援新型高校建設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以一事一議、一校一案等方式,在資金保障、用地需求、資源投入、教育教學改革等方面支援新型高校建設。
《細則》明確,新型高校建設支援對象為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由社會力量或省部(校、院)共建等新型主體舉辦,採用國有民辦、民辦公助等辦學模式,實行學生收費、社會捐贈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保障機制,以高起點、創新型、國際化為特點,以培養拔尖創新人才為目標,需要省重點支援(指5年內省級財政投入一般不低於5億元)的新型高校。
按照這一標準,目前浙江僅有一所新型高校,即西湖大學。但不久的將來,浙江還將有若干所新型高校。
按照《細則》,具體來説,在需求申請環節,突出“規劃+項目”。新型高校要根據自身事業發展目標,對學校未來3—5年的發展進行總體規劃,明確分年度項目實施計劃。在需求審核環節,突出“專家+聯審”。收到學校提交的項目申請後,由省教育廳牽頭會同省財政廳及有關部門、地方政府組織專家或第三方機構進行科學論證,提出審核意見報省重大科創平臺和新型高校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並進行審議等程式。在資金管理環節,突出“預算+負面清單”。通過抓預算管理、建立“負面清單”制度,既要把財政的錢管好,避免把錢花到不該花的地方,又要避免一管就死,給予學校適當的經費使用自主權。在績效評價環節,突出“節點+結果”。在項目建設週期內,圍省教育廳將會同省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年度抽查、中期評估和整體績效評價。根據年度和中期目標完成情況和整體績效評價情況,確定以後年度或下一輪的支援力度。
“這幾年浙江各級政府通過一事一議等方式,一直在全力支援西湖大學的建設。這次《細則》的發佈,將支援方式和程式進一步明確,並與考核機制有機結合,這意味著浙江已初步形成持續支援新型大學建設的長效機制,堅定了我們辦好西湖大學的信心。”西湖大學相關負責人稱,系統化、規範化的支援體系,將更有利於新型高校穩定發展。
在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看來,《細則》在細化支援新型高校建設的政策體系和具體舉措的同時,還健全完善了相關決策程式和監管機制。“為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讓新型高校更高品質發展,我們把支援政策按項目進行落實,並實施全週期績效管理,強化績效導向,建立財政投入與績效掛鉤的動態調整機制。”該負責人表示。
來源:潮新聞 | 撰稿:紀馭亞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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