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門店進行處罰、嚴查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近期,北京市市場監管系統全力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截至6月19日,今年以來已檢查電動自行車經營門店2.5萬家次,查處電動自行車産品違法違規行為102起,查扣違法車輛634輛,罰沒款133萬餘元,公佈典型案例11批,共39起。其中,多起案例涉及電動車非法改裝。
記者梳理髮現,除了北京,在上海、福建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發佈的典型案例中,其中涉及多起銷售不合格、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案。在海南開展的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集中行動中,非法改裝也是典型的違法違規行為。
日常生活中,市民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並不鮮見:改裝電池、車燈、座位,加裝車篷、寶寶椅、貨架、擋風被、後視鏡,拆除腳蹬子,等等。而這些改裝行為很可能違規、“超標”。
2019年正式實施的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中明確規定:車速不得超過25km/h。然而,很多人為了追求時速選擇改裝電池來“提速”。一名外賣騎手向記者直言:“只跑25邁,大部分送單都得超時。”
北京某電動自行車門店一名銷售人員向記者透露:“改裝後,大部分電動自行車時速可達40——50km。”而這速度幾乎是國家標準的兩倍。銷售人員表示,這已經是行業“公開的秘密”,很多車主在購車時會跟商家確認“能否幫忙解除限速”。然而,在《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中,已明令禁止對出廠後的電動自行車實施加裝、改裝電動機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
此外,一些增減配件等改裝行為,也有可能涉及違規。
北京市場監管系統公佈的案例顯示,2023年5月,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順發啟航商貿有限公司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在售的兩款8輛電動自行車在兩側腳蹬前及後衣架下方均加裝了非原廠腳踏,安裝後尺寸限值不符合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要求。2023年7月,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四十九條對該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的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3092元,沒收非法財物的行政處罰。
今年50歲的張愛雲是一名有十幾年駕齡的“老騎手”,為了安全給電動車加裝了後視鏡,為方便騎行則拆除了腳蹬子。當得知加裝後視鏡也可能會讓車輛超過“新國標”規定的合格尺寸時,她表示有些許無奈:“拆除後視鏡後,騎行尤其拐彎時得頻繁扭頭,感覺並不穩當。”而根據“新國標”要求,電動自行車應具有腳踏騎行能力。對此她也提出了實際困難:電量耗盡後,沉重的車身令她無法通過腳蹬子騎行,只能下車推行;穿長裙、闊腿褲時,出現過多次衣角被腳蹬子捲進去的情況。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車主們大多可以理解電動自行車需要符合標準,但是實際情況中,又出於一定生活需要進行部分改裝,因此不少人抱有“先改裝,被罰款再改回來”的態度,存在僥倖心理。
對於嚴查改裝電動自行車,有不少市民認為很有必要。家住朝陽區的單坤常開私家車出行,他表示開車時最怕遇到電動自行車超速的情況。他説:“有的電動自行車車速比汽車還快,非常危險,應該嚴查。”
電動自行車車主齊亦欣一直規範用車。4年前,她購買了一輛“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用於日常通勤,其間沒有私自改裝,沒有出現交通或火災事故,這讓她覺得安全和踏實。
有市民提出,“需求的滿足不能靠改裝。”商家能否研發出安全度更高、續航更持久的電池,設計更為人性化的腳蹬子?市場能否推動“換電”代替“充電”?
對此,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經行銷售者需合規經營,自覺抵制非法拼改裝違法行為。廣大市民消費者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切勿購置無正規經營場所、非法拼改裝電動自行車,防範電動自行車火災風險隱患。
來源:工人日報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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