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招人,在家做就可以,(23歲至60歲)男女不限,兼職2小時,全職4小時,8000元至15000元,時間自由。”
在一個超過5000名觀眾的直播間,一位主播拿著手機對著上面圖片顯示的文字打字錄入:“看不懂的寶子們可以看我在幹嗎,加入粉絲群,輕鬆月入過萬不是夢。”
隨後,《法治日報》記者花了1元錢加入,管理員發送了一個社交群號碼,讓所有人趕緊加入,入群後群主發來一份名為“打字基本資料”的文件,點開後發現是一款市場上搜不到的打字錄入軟體介紹,打30至50個字的價格一般為0.5元至2元,想要加入該平臺需要支付一筆399元的門檻費。
記者近日採訪時注意到,直播平臺上出現了大量“謎語人”直播間,即主播或戴著面具,或在紙上寫著讓人看不懂的話,或在直播頁面呈現各種符號,他們的目的很簡單,吸引觀眾點進直播間,再引導其落入陷阱。
“私人訂制,全國大多城市都有。”在一座傳統中式建築的SPA館內,主播正穿著古代服飾坐在桌前向觀眾介紹,“我們的服務比較多而且特殊,如果直播説的話很可能被封,大家在公屏上留下你們所在的城市,會有人私信你們的。”
隨後,客服發來一張圖片,上面是暴露服裝和帶有性暗示的服務介紹。
而在名為“杭州地雷”的直播間,主播用特效將頭部遮住,直播標題寫著“杭州SPA交流,非正能量發言,分享直播間直接拉黑,報地區。”隨後,彈幕開始刷起“上城區”“下城區”“西湖區”等地方,主播都會回復説有,然後讓人加粉絲團,來獲取更多資訊。
記者加了主播助理為好友後,對方發來門店地址,暗示能夠提供色情服務,同時報主播的名字還可以享受優惠。隨後,對方又發來另一平臺的直播房間號,表示上面監管力度比較小,到時候可以暢所欲言,提供更多福利資訊。
“你出手機,出抖音號,我齣電影,你發,只合作不收米。”在主播名為“妮子”的直播間,主播手舉著一張寫有上述文字的牌子,全程不説話,有助理在公屏打字:“加粉絲群拿資料。”記者加入一個300多人的粉絲群,管理員發來資訊,稱想做的加他好友,不能在群內公開説。
記者加上好友後,對方發來一段視頻,大致內容是一位年輕人近期創業不順,經歷了各種倒楣事,在向母親吐槽自己的經歷時,還沒説完母親就把他最近的事全説了出來,而且一模一樣,最後説自己是在“××寶典”請大師算到的,還讓年輕人去搜索該寶典。
“配上音樂,連發五遍,發完截圖,一次給你10元。”對方説。可當記者按要求發完,第二天找其結算工資時,對方卻“失聯”了。
記者發現,類似的編故事引流行為還存在於多種場景,比如網貸平臺、手遊平臺等,而這些推廣賬號或群聊基本上也在一兩天時間內因違規被封禁。
“兄弟們,如果我直接説的話,我怕直播被封號。我打個比方,我是一個吃飽飯的人,現在開起了飯店,但人太多我忙不過來,所以我想幫兄弟們一把,讓大家也都能吃飽飯,摸索前進不如名師點你一下,你們説是不是這個理。小圈子,小眾玩法,門有點偏,可能也不太白,等咱們觀眾超過300人就下播,大家點點關注加粉絲群,注意消息。”300人一到,主播立即下播,並在群內發了一張寫有數字和字母的圖片,“兄弟們,剛剛下播,咱們看這個圖片,用你們平常聊天的那個東西加他知道吧,然後看看實操,咱們聰明的人都懂。”
記者添加後發現,這是一個企業賬號。“每天在平臺上面操作賺錢,操作簡單方便,您準備本金幾十元幾百元就行,平均一天最少能賺400元至800元,可以接受的話,我帶您做幾期試試看。”隨後,對方發來一個App下載連結,記者下載後發現裏面是各種博彩遊戲、真人棋牌等。對方表示在他那兒充值可以有5%的返點,玩法簡單穩賺不賠。在記者瀏覽App裏面的內容時,反電信網路詐騙專用號碼96110給記者打來電話,提醒可能遇到刷單詐騙行為,切勿隨意向陌生人轉賬。
“而立之年,快過年了,成年人的體面”“想吃幾條魚/想吃幾碗飯,把數字和城市打在公屏上面”……記者觀察到,這些直播間同樣是誘導人去賭博平臺,他們中有很多人用的話術模板和發來的賭博軟體相同,用來聯繫人的企業賬號、相關認證資料也一樣。
對於這種現象,平臺應該如何加強監管?
某短視頻直播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直言,對於這種情況,很難進行有效監管,因為這些行為比較隱秘,依靠演算法很難發現,而人工審核又有滯後性,這些主播自身也清楚,每次直播不會太久。
在記者看的上百場此類直播中,只有一場超過了一小時,其餘時間多在10至30分鐘。記者關注的50多名主播都是小號,有些甚至播一次換一個號。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馬麗紅指出,類似直播行為治理過程中存在較多難點。直播從業準入門檻低,無法從源頭上排除、篩選、減少直播亂象産生的可能。且當前直播用戶規模龐大、不斷創新內容形式,“謎語人”直播內容隱晦、直播時間較短、直播的資訊數據量大、主體多、隨機性強等特點,導致市場監管部門、平臺的人力物力和技術手段難以涵蓋直播過程中所有數據。平臺或相關部門監管過程中發現違法線索、取證較為困難,一般情況下相應線索來自輿情報道或者用戶舉報,但相應報道、舉報存在滯後性。
“並且違法違規定性困難,針對騙貸、詐騙、賣假貨、介紹賣淫等違法犯罪行為,平臺無法直接進行定義,相關行為應當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平臺無法通過簡單的技術手段認定。同時責任承擔主體較難確定,因賬號出租情況的存在,在實踐中,無法簡單認為直播賬號的所有者就一定是責任承擔者,由主播、MCN機構還是供貨商來承擔,仍應結合各方之間簽訂的合同、實際行為表現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馬麗紅説。
針對“謎語人”直播亂象,馬麗紅認為,可從前期、中期、日常監管等角度加強治理:
平臺可與相關直播公司、主播簽署合同,明確違反相關法律、網路平臺規則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平臺根據《網路主播行為規範》等規定,加強日常管理及規範引導,提升直播品質。平臺可加強網路直播賬號註冊管理和賬號分級分類管理,針對不同賬號、直播內容採取不同的監管手段和監管強度。各大網路直播平臺對網路主播的直播活動也制定了相應的平臺規範行為準則,對網路主播的行為在平臺管理層面作出嚴格的要求。
建立數據監測平臺,實時收集、整合和分析海量的直播數據。深入挖掘直播內容、消費者反饋、主播行為等多維度的資訊,並對相應資訊進行智慧分析,及時發現潛在的風險和問題並固定、收集相關線索。還要進一步明確平臺規則,明確違規行為,並加大處罰措施,包括封禁賬號等。基於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企業內部的合規標準和行為規範。這些規範可以涵蓋直播內容、言辭規範、廣告標準、隱私政策等方面,確保與法規要求一致。嚴格遵守,確保直播每個環節都做到合法合規。
聘請專業合規顧問,為平臺提供個性化的合規法律建議,對直播各環節進行嚴格法律審核,確保直播內容和活動的合法合規性。強化宣傳引導,動員社會廣泛參與,雖然平臺或相關監管部門監管範圍及人力物力有限,但可動員廣大網友共同參與,教育引導廣大網友自覺抵制違法違規和不良內容的網路直播,推動全社會共建共治。
來源:法治日報 | 撰稿:張守坤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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