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咸陽機場海關查獲一起違規攜帶文物出境案,這批文物不僅數量多,而且時間跨度大、品類涉及廣,成為近年來陜西省最大違規攜帶文物出境案件。
事發當天,西安咸陽機場海關在監管由西安出境前往日本東京的航班時,當班關員在托運作李圖像中,發現一件未申報的托運作李圖像存在明顯異常,顯示有大量形狀不規則的金屬物品,和大量輪廓清晰顯示為碗碟杯盞之類的物品,當事人並沒有提前向海關進行出境文物申報。海關關員隨即要求該旅客前往監管現場進行開箱查驗。從中查獲古錢幣、古擺件、茶碗等疑似文物多件。
西安咸陽機場海關旅檢二科 楊國芳:我們將該批疑似文物進行了暫扣,並送到了陜西省文物鑒定中心進行專業鑒定,認定共有494件為一般文物。
不僅時間跨度大,這批文物涉及的品類也比較多,包括元朝時期的鐵權、明朝時期的青釉碗和銅鏡、清朝時期的白釉碗和青花瓷盤以及漢、唐、宋等多個朝代的各類古錢幣,還有清朝時期日本、朝鮮、越南等國當時的各類古錢幣,都屬於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目前該案件已經移交給海關緝私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西安咸陽機場海關副關長 劉文武: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運送、郵寄、攜帶文物出境,應當向海關申報,海關憑文物出境許可證放行。走私文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走私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出境,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審核。
經審核允許出境的文物,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發給文物出境許可證,從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口岸出境。
來源:央視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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