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潮新聞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重慶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熊雪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熊雪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14天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稱,重慶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熊雪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相關通報提到,熊雪被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搞“七個有之”,拉幫結派,政績觀扭曲,搞形式主義、虛報造假,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等問題。
潮新聞梳理髮現,搞“七個有之”相關表述在以往落馬官員的處分通報中並不常見。今年以來被處理的領導幹部中,包括熊雪在內,有5人被指存在該問題,其中3人為省部級官員。
今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稱,貴州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周建琨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在“雙開”通報中,周建琨被指喪失理想信念,喪失人民立場,棄守職責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脫貧攻堅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利用扶貧項目謀取私利,嚴重損害黨和人民利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搞“七個有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熱衷搞輿論造勢,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等。
另一位被點名搞“七個有之”的“老虎”是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龔建華。
今年9月,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龔建華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龔建華有期徒刑十五年。
龔建華被指喪失理想信念,棄守職責使命,背離“兩個維護”,組織“小圈子”“小團夥”,搞“七個有之”,污染政治生態,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會工作的決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勞模評選事宜,將黨和國家的榮譽私相授受等。
此外,今年1月份和3月份先後被提起公訴的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原黨組書記、廳長李小豹(正廳級),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主任委員郭安(正廳級)均涉及搞“七個有之”。
據介紹,“七個有之”是指一些人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了自己的所謂仕途,為了自己的所謂影響力,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有之,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的有之,搞匿名誣告、製造謠言的有之,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的有之,搞封官許願、彈冠相慶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
今年11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曾刊文指出,“七個有之”本質上是政治問題,概括起來是兩個方面:一個是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形成利益集團,妄圖攫取黨和國家權力;一個是山頭主義和宗派主義作崇,大搞非組織活動,破壞黨的集中統一。
來源:潮新聞 | 撰稿:季建榮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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